经济学院举办2012年秋第二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
发文时间:2012-11-19

  10月31日中午,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和人大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CFOS)共同主办的2012年秋季第二次组织经济学Seminar在明德主楼729会议室召开。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的李三希博士报告了他与合作者的英文论文《Contract Bargaining with Risk-averse Agent》。



  该论文在委托人是风险中性、代理人是风险厌恶的道德风险框架内,讨论了缔约双方的讨价还价能力是如何影响代理人提供的最优努力水平和委托人提供的最优契约形式的。通过对模型的分析,本文得到了以下结论:代理人的讨价还价能力越高,契约引致高努力水平的可能性越低。这个结论跟以往文献假设代理人是有限责任和风险中性所得到的结论是相反的。

  本次Senimar由人大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CFOS)副主任、经济学院聂辉华副教授主持,CFOS执行主任、经济学院杨其静教授,冯俊新副教授、杨继东博士和陆方文博士,以及经济学院企业经济学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针对模型的设定和机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这是本学期CFOS举办的第二次Seminar,此后还将有多次活动,具体活动信息发布在官方网站上(http://CFOS.ruc.edu.cn)。

(编辑:王宝奎;核稿:丁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