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院际交换生选派计划
发文时间:2025-04-01

根据我院与院际合作伙伴院校签署的院级协议之规定,学院于近期选拔学生赴图卢兹经济学院交换学习,派出时间为2025年秋季学期。

派出期间,交换生免缴对方学费,只需缴纳本校学费,学生需自行负担在外生活费用等。

一、选拔要求:

1、经济学院在籍在校本科生(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交换项目所在地学习的疾病史,能适应当地的学习和生活。

4、学习成绩要求:派出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其中,原则上要求GPA 3.0以上。若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人数少于项目派出名额,可适当放宽标准。

5、语言成绩要求:授课语言为法语、英语,根据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CEFR)”,要求达到“B2”级别。具体语言要求参考项目网址:https://www.ut-capitole.fr/accueil/international/venir-etudier-a-ut-capitole/programmes-dechange

6、需要承担费用的项目,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保证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7、留学生不派往生源所在地项目。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成绩单(带GPA)

(3)担保书(附件2)

(4)外语成绩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请查看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并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适用于2013年9月以后派出项目)》,了解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政策规范,保证交换回校后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2、一经录取后,原则上不得退出,若因学生个人原因退出的,3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3、派出期间,交换生免缴对方学费,只需缴纳本校学费,部分交换生可享受国家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研究生无资助),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获资助的学生需自行负担在外生活费用等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于2025年4月1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hellowanglu@foxmail.com,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经济学院办公室明德主楼611A。


联系人:老师 (明德主楼611A)

电话:13651094460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