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大讲堂第十三期(第12讲)| ​丁任重:计划与市场理论的历史演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
发文时间:2021-08-10

丁任重:计划与市场理论的历史演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

本期政经大讲堂第十二讲的主题是《计划与市场理论的历史演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由四川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丁任重教授进行讲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富胜教授主持。

针对理论界长期存在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计划经济的概念,并详细地论述了计划经济理论”的观点,丁任重教授认为,这一流行的说法有重新认识的必要。

丁任重教授首先从历史阶段的划分,探讨了计划和市场理论的演变过程。他指出,马克思认为,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社会生产的一般规律,不受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变化的影响,其核心内容是要保持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之间的平衡。因此,马克思提出的“只有生产受到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联系”的观点,和恩格斯所指出的“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的观点,都是从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平衡和协调引申出来的。丁任重教授认为,第一,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济学著作中,认为公有制社会中将是有计划的生产、有计划的组织、有计划的控制、有计划的分配等,使用的都是“计划”这个概念,从来没有过“计划经济”的概念;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在经济手段、经济方式等意义上来使用“计划”概念,并从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等意义上来谈计划问题。他们谈论的只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总的特征和设想,并没有描绘和设计出一个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方式等问题上,列宁的经济思想有一个不断深入和转变的过程。十月革命之前和十月革命后的“战时共产主义”阶段,是列宁的前期思想阶段。这一时期,在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列宁第一次提出了“计划经济”的概念,并提出通过国家的全面干预来消灭商品、货币和贸易;“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虽然保卫了苏维埃政权,但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因此,国内战争结束后,列宁及时倡导和实施新经济政策,并根据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除了全民所有制以外,还存在着集体所有制;除了公有制以外,还应当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使国民经济持续好转,人民生活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列宁还提出,不再坚持国家集权、直接管理的计划经济,计划是一种经济手段和方式等。丁任重教授认为,列宁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有一个转变的过程,这一转变的来源就是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丰富、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对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丁任重教授指出,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来看,其观点基本上是一脉相承的,如他们都认为商品生产和交换虽然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但与私有制并无必然的联系;再如,他们都认为计划只是经济手段和经济方法,而不是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然而历史的发展在斯大林时代出现了拐弯,斯大林并没有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而是全面地论述了计划经济理论。丁任重教授认为,斯大林不仅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机械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而且在某些观点上还误解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

中国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著名的论断,这些重要的思想和理论为我们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一,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和经济方法。第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是要把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第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第四,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丁任重教授认为,邓小平没有从体制和制度上理解计划与市场,而是把它们看作是经济手段与方法,还把计划与市场同经济制度与所有制区分开来,认为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相互隶属的关系。这些论述不仅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且在理论上进行了拨乱反正,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进一步端正了对计划与市场的认识,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

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来看,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78年-1992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2年-2020年,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2020年至今,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这四十多年的历史进程呈现出三个特征:第一,对市场的认识从机制角度转向制度角度;第二,对市场属性的认识从外在因素转向制度内核;第三,对市场经济的作用的认识在逐渐深化。

对于如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丁任重教授认为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第二,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强化公平竞争的制度保障;第三,继续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第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第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六,坚持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新格局;第七,完善法制建设,增强法治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富胜教授进行了点评。丁任重教授的讲授已经超出了中国共产党100年的历史,实际上已经延伸到了马克思主义将近200年的历史。丁任重教授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出发,正本溯源,梳理了从计划到计划经济再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演变过程,澄清了马克思所讲的“计划”并不是计划经济,也不是计划经济体制,它只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总的特征和设想。丁任重教授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梳理和分析,清晰地展现了马克思时代的“计划”概念是如何经过列宁时代的发展、斯大林时代的固化和扭曲、邓小平时代的拨乱反正和新时代的创新发展,不仅为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年轻学者节省了时间,更是指明了研究方法,具有极大的启发性。最后,谢富胜教授代表政经大讲堂和参加本次讲座的学员对丁任重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