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02-19

关于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拟于本学期毕业的12级硕士生:

你们好!

请于3月10日11:00之前将实践报告以班为单位交至教务科(明主615)。

实践报告要求:

1、实践总结不少于4000-5000字;

2、实习鉴定或者实习证明,二者任选其一即可,但必须有实习单位盖章;

3、实践报告首页信息须填写完整,并请导师按照百分制打分;

4、请用订书机装订,不要用别针。

附件是实践报告的模版,请大家下载使用。

有疑问请各班长汇总后联系教务科,谢谢!

点击下载: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实践报告.doc

经济学院教务科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