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2013学年第二批桑坦德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3-06-04

经济学院各班: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与桑坦德合作协议》有关规定,2012-2013学年第二批桑坦德奖学金申请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合作项目及桑坦德奖学金介绍

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培养青年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于2010年4月与我校签订协议,在我校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合作项目,项目包括桑坦德奖学金交流项目、桑坦德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交流项目以及中国人民大学西班牙语课程培训计划等三项内容。

桑坦德奖学金交流项目方面,桑坦德银行每年为我校到与该行有合作协议的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参加交换学习项目和短期培训或研讨会项目的优秀学生授予奖学金,资助学生参加项目期间的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补贴等支出。根据学生提交的经费预算、项目地点、时长以及其他资助情况,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美元/人。

二、参评对象

我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职生、委培生、定向生(不含国防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无不诚实守信行为;

2、学习勤奋努力,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含选修课)名列班级前2/3;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听说读写能力优秀

4获得与桑坦德银行有合作协议的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正式邀请,参加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派出的交换学习项目(不包括寒/暑期学校项目),或2013年6月-12月开展的短期培训或研讨会项目(桑坦德银行协议院校名单见附件一,桑坦德银行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展的短期培训或研讨会项目以人大主页实时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5在前往国外高校前提出申请,参加项目期间或项目结束后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6学生在读期间,一般只可获得一次桑坦德奖学金

7、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赴西班牙、葡萄牙、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智利、墨西哥、波多黎各、乌拉圭等国家和地区;

2)家庭经济困难,曾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或助学金;

3)曾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良好声誉。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发布申请信息;

(二)各学院将申请信息通知本院学生

(三)申请学生将如下材料上交至学院:

1、《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2、与桑坦德银行有合作协议的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交换学习、短期培训或研讨会项目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托福、雅思、四六级或其他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4、由所在学院出具并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含选修课)及班级排名情况证明;

5、个人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申请截止时无法提供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并注明预计可取得签证的日期);

(四)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 2013年6月7日 前将申请材料送至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主616室)

(五)学生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在公示期内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审查、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异议人和候选人;

(六)公示期满后,学生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桑坦德银行终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七)获奖学生到学生处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

(八)获奖学生在国外期间务必保持电子邮箱畅通,项目结束后需向学生处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报告。

附件一:桑坦德银行协议院校名单

附件二:《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申请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2013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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