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举办学习《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理论研讨会
发文时间:2015-09-22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为正确理解和贯彻实施文件精神,9月19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学习《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理论研讨会在明德主楼13层第一会议室隆重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卫兴华,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孔丹,《求是》杂志原社长、总编有林,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中国《资本论》研究会会长林岗,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原中船重工董事长陈小津,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复旦大学教授张晖明,南开大学教授何自力,《经济导刊》总编高梁等参加会议并做主旨发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宇教授主持。

   与会专家认为,《指导意见》对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改革的成就和目前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改革的方向、原则和实施要则作了明确规定,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成果,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专家们还对《指导意见》中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分类办法、企业治理结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和依靠工人阶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场上座无虚席,现场气氛热烈活跃,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编辑:陆美贺;核稿:李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