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教授参加国土资源部研讨会
发文时间:2015-03-31

     3月26日,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教授应邀参加国土资源部召开的“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研讨会。郑新业教授和与会专家以及领导分享了经济学院老师在这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就“矿产资源权益金”理论和国际经验、权益金资源税与环境税之间的区别、权益金的地位等问题做了说明。他还基于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成果建议权益金以“两部法”的方式征收取,即固定部分以拍卖法收取,变动部分随税收收取;还建议权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以2:8方式分享。

    郑新业教授的见解和建议获得了与会者广泛的赞同和欣赏,为以后的合作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陆美贺;核稿:王宝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