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经济学Seminar]习俗与契约治理:清代山西土地典契定价的量化分析
发文时间:2015-11-30
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 组织经济学Seminar
总第65期 【OE201512】

    组织经济学(Organizational Economics)Seminar由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CFOS)主办。CFOS的宗旨是,利用现代经济学方法研究中国的企业、政府、市场和非营利组织的重大问题,推动企业理论、契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与教学。关注CFOS,请访问http://CFOS.ruc.edu.cn。
时间:2015年12月2日(周三)12:00-13:30
地点:明主734
主讲:何石军
主题:习俗与契约治理:清代山西土地典契定价的量化分析
摘要:现代契约理论认为,真实的契约是不完全的,在一系列特征上或是模糊或是缺失,但对契约不完全程度的构成和原因的经验分析却泛善可陈。本文把典契定价看作是一类抵押品定价,利用清代山西土地典契样本,通过对典契条款性质的分析,把影响典价的条款分为四类:不随时间变化且不可或缺的、不可或缺但随时间变化的、可有可无的、以及时间和地域,并量化之,从经验上分析它们对典价的影响和解释程度。计量结果发现,前三类书面条款能够解释不超过50%的典价变化,时间和地域则可以解释30-50%的典价变化。通过对原典契和转典契条款的对比分析、以及对典契签订过程的详细考证,我们发现除了典价是基于签约时的市场环境而议定外,典契条款没有声明的意外情况和投资机会,习俗都给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本文的分析表明,如果仅是考虑典契的书面条款,契约的不完全是显然的,但一旦考虑了背后习俗的默认影响,契约的不完全就大为减小。本文的研究,除了史料的采用有所创新外,也加深了我们对金融契约的认识。


演讲者简介:何石军,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清华大学经济史博士后,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耶鲁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主要研究中国经济史、金融史、金融社会学、公司治理与合约理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人大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 人大微观数据与实证方法研究中心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