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接收2016年推免生复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发文时间:2015-10-08

一、申请人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应界别外语类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10月10日下午14:30-16:00;明德主楼615。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10月11日上午8:30-11:30;公三3201教室。

面试:10月12日下午14:00-17:00;明主734会议室。请提前到场备考。

加试(跨一级学科者,即本校非本院学生须加试):10月12日下午14:30-16:30;明主615.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和专业课。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加试考试科目: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学院网站上的《经济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并按时完成接受复试通知、缴纳复试费用、接受录取通知等工作!


经济学院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