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政审调档补充说明及学费宿费缴费须知
发文时间:2016-05-24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请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1.       非定向全日制硕士新生挂号信内含:政审调挡函(已加盖经济学院党委公章)、补充说明、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用于缴纳每学年学费、宿费以及各类奖学金的发放、校园卡圈存使用,在校期间不可注销);

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新生挂号信内含:政审调挡函(已加盖经济学院党委公章)、补充说明、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用于缴纳每学年学费、宿费以及各类奖学金的发放、校园卡圈存使用,在校期间不可注销)、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尽快邮回,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务科(明德主楼615室)收,信封上标注协议书字样);

3.       援藏计划定向培养硕士新生挂号信内含:政审函(已加盖经济学院党委公章)、补充说明、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用于缴纳每学年学费、宿费以及各类奖学金的发放、校园卡圈存使用,在校期间不可注销)、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尽快邮回,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务科(明德主楼615室)收,信封上标注协议书字样)。

关于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中央及京外转入抬头: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京内单位转入抬头: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2.       户籍及党员组织关系于开学之后各班级统一收取,开学前不予接受。

政审调档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明德主楼616室)收,邮编:100872

关于缴费:

1.       缴纳时间:学费2016年6月15日前(不含当日)存入银行卡,住宿费2016年8月20日前存入银行卡。请务必在规定日期前缴纳。

2.       缴费标准:参见附件:2016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宿费缴费须知。

经济学院

2016年5月24日

附件:2016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宿费缴费须知/upfile/file/20160524101955_9567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