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3年面向海外招收专项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文时间:2022-10-26


面向海外招收专项直博研究生(以下简称“海外直博生专项招生”)工作是我院2022年开始的研究生招生试点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且考虑到考生大多身在海外,为保障考生和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海外直博生专项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同时,我院加强对海外直博生专项招生工作的科学部署,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模式

1.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自2022年起,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按专业开展大类招生,网上报名阶段仅需填写报考专业。各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情况另行公布。

2. 考生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我院组织集体审核评议,通过资格审核并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

3. 复试阶段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海外直博生专项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集体审核评议、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四、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2023年海外直博生专项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海外世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海外高校范围原则上应均在QS、U.S.News、TIMES、软科等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名内);

(二)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本科GPA原则上不低于3.5(按满分为4分制对标);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

五、基本学制

海外直博生专项招生项目的学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六、招收专业

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七、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以及完成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程序。详细情况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pgs.ruc.edu.cn/info/1044/3043.htm)。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2月10日17:00。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需另行注册并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http://econ.phdrs.itknown.com)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两个报名系统缺一不可,考生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费、或未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上提交详细材料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提交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2月12日。截至2022年12月12日24:00未完成材料提交工作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资格。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如每项材料有多页,需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1)考生身份证明:

①中国内地籍考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中国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各一份。

②中国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各一份。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内生成的《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报考承诺书,详见下方列表:

身份

材料

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

由本科就读学校官方签发的正式在读证明(必须标注预期毕业时间)

附件1:报考承诺书(海外招收专项直博研究生使用-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

本科学位证书原件+

本科学历证书原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附件2:报考承诺书(海外招收专项直博研究生使用-境外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申请者可提供外语水平证明供学院审核参考,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 GMAT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俄语等级考试、日本语能力测试、德语语言考试、法语水平测试、外语专业本科学历、海外留学经历等成绩单或证书扫描件。

(5)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的本科成绩单扫描件,成绩单上须明确标识出GPA,如未明确标识须考生提供GPA补充说明。非中文成绩单须考生提供中文翻译件。

(6)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7)科研情况一览。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可填写已正式发表/出版的和考生认为有价值的未发表/出版成果(含工作论文、学位论文等)。如为正式发表刊物,扫描件应包含期刊/书籍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含标题及作者信息)、作品全文;如提供学位论文或工作论文,须包括带有本人签字的独创性声明、论文全文。

(8)专业相关代表作1篇(近三年内考生以独立作者或合作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硕士学位论文或其他论文)。正式发表的论文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全文的扫描件;硕士学位论文或其他论文须为包括带有本人签字的独创性声明在内的论文原文扫描件。

(9)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的支撑性材料的原件,如本专业相关学习证书、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或获奖证书等。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证书相关信息(如获奖名称、等级、排序等信息需与系统内填写的一致,如证书无法体现获奖排序等信息,则需提供补充说明。

(10)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一份。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11)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上须有专家亲笔签名。(专家推荐书模板请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下载)。

以上所有材料均在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http://econ.phdrs.itknown.com)中进行提交;纸质版材料和其他需补充材料在考生参加复试前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我院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考生必须确保以上所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及录取

相关程序参见《经济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http://econ.ruc.edu.cn/jxgl/xsxyjs/zsxb/bbe506e126af4354857e00da445d67e4.htm)

八、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4.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网站http://econ.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官方微信号(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或“RUC_ECON”即可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1272



经济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