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3-05-07

各位博导好!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评选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我院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本评选不接收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作者一般应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年内,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5、参加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如评阅结果为全优,应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时 间

工作内容

要求

5月06日-

5月15日

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推荐;

被推荐人提交申请材料至教务科

申请表请见附件1;

另附参评博士学位论文三本(须为存档论文原文,不得修改。)

5月16日

院(系)学术委员会进行初选并向分会推荐


5月20日-

5月24日

分会审核初选论文,产生推荐名单

分会推荐名单应按名额排名

6月1日前

各分会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到学位办


6月6日-6月29日

被推荐论文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9月中旬

确定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五、注意事项:

1、优先推荐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人员的博士学位论文;优先考虑曾在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中获得全优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推荐在“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中出现过“问题”的学位论文。

2、学院和分会作推荐表决时,相关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主动回避。

3、评选中应充分重视论文的学术水平,不应过多考虑学科平衡、导师平衡以及论文作者是否是本校教师等不利于优秀论文产生的因素。


联系人:李聪(82500258,13811927258)

教务科

2013年5月06日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点击下载: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