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生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5-03-02
关于硕士生提交实践报告的通知


拟于本学期毕业的硕士生:
    
    你们好!


      请于3月17日11:00之前将实践报告以班为单位交至教务科(明主615)。


实践报告要求:
1、 实践总结应有4000-5000字;
2、 实习鉴定或者实习证明,二者任选其一即可,但必须有实习单位盖章;
3、 实践报告首页信息须填写完整,并请导师按照百分制打分并亲笔签名;
4、 请用订书机装订,不要用别针


    附件是实践报告的模版,请大家下载使用。
附件:实践报告(模版)

    有疑问请各班长汇总后联系教务科,谢谢!


经济学院教务科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