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2-24

受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一、受理时间

答辩申请将于202237900开始受理,至31316:00前结束,不再接收答辩申请。

成绩单最后一科成绩时间往后一年半内未完成(含不申请)论文答辩的,答辩资格作废,申请学位无效。

二、受理条件及初审材料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导师意见: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并推荐参加答辩材料(邮件、微信、短信或其他);

2.写作审核: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并有老师指导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微信、短信或其他)以及《论文写作报告》。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刊物封面、目录、本人全部文章页扫描电子版,以及网上查询截图。科研成果要求本人正文3000字以上(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5000字以上,三人合著不可用)。

4.学术诚信要求:自行确保论文符合学术诚信要求,审核要求为:全文总复制比数值在10%以内。

三、受理方式

本学期答辩申请采用线上受理的方式,请将以上初审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申请材料至jjxydb21@163.com

邮件名称:申请答辩+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附件名称:初审材料+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审核通过后会回复确认邮件,并提供QQ答辩专用群号。请实名申请入QQ答辩专用群,消息验证栏务必写清“本人姓名、专业、资格证号、地区”,进入QQ群后将退出钉钉群。

答辩后续通知及相关操作将在QQ群发布。

四、答辩时间

具体日期以后续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