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2019年11月答辩申请的通知(10月8日开始至19日16:00截止)----因19号为校考日,截止时间提前至18日!
发文时间:2019-09-16

一、本学期答辩申请将于10月8日开理受理,至10月18日16:00前结束,申请参加此次答辩学员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报备的方式报告专业负责老师,申请人需报告以下三个方面:1、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并推荐参加答辩;2、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上的查重报告总复制比数值(要报告准确的查重数字,规定是总复制比在10%以内);3、本人正文3000字以上、全文发表的纸质出版物(即科研成果,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5000字以上)。三个方面都符合要求则接受申请,缺一不可。

二、电话报备申请通过的学员按各专老师告知的QQ群号实名入群。答辩后续通知及相关操作将在答辩QQ群发布。

三、10月9日至22日(截止16:00前)到明德主楼611B提交答辩材料(答辩材料明细详见群文件里的答辩操作指南)。

四、答辩预计在11月中下旬,具体答辩日期将提前一周告知学员。

五、已达最后答辩机会的学员,如不能按期答辩,则答辩资格作废。学员自己不能确定是否最后答辩机会的,可以电话咨询各专业负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