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文时间:2024-09-28

    为更好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及时助力同学升学就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现将本科生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一)本科生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各方面资金设立,主要奖励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和进步明显的学生。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人、5000/人、3000/人、2000/人;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人、1000/人。

本科生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2023级)及以上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根据上级要求,港澳台学生可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港澳台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国际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双培计划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各方面资金设立,主要奖励在学习、学术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人、5000/人、3000/人、2000/人。

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2023级)及以上研究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无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博士一年级可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有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博士一年级可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但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在延长学习期内有一次参评机会。

港澳台学生可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港澳台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国际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本科生国奖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这四个奖项在同一年度只能获评一项,不可兼得。研究生国奖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这两个奖项在同一年度只能获评一项,不可兼得。

二、参评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应无不及格课程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分项评选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

在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本科生重点考虑上一学年在学习方面的表现,研究生应重点考虑上一学年在学习与学术方面的情况。

2.学习进步奖学金

重点考虑努力学习,上一学年在学习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情况(本科二年级同学主要对比一年级上下两个学期的学习情况)。

对于本科生有以下2点说明:

1.计算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时,如上一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须达到其培养方案该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

2.上一学年在明德书院或求是书院就读的学生在书院参评,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书院)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各班级名额分配原则

学院以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国际学生、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定向委培学生均不在参评范围内)基数计算比例,考虑不同专业学习情况及学习特点,综合考虑学生整体素质、班级风貌等因素,核定各班奖学金推荐名额。

二)班级推荐流程

1.名额分配。学院将各班分配名额及上一学年学习成绩通知到班主任和班长硕博连读同学在博士班级申报参评),由班主任牵头部署推选工作。

2.班级推荐。在班主任主持下,各班进行学习类奖学金推荐与评选,确保办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班长对提名及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送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选工作并确定排序,推荐排序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团学办公室。

其中,本科学习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的专业排名评定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相较前一学年专业排名进步评定(本科二年级同学主要对比一年级上下两个学期的学习情况)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学习、学术方面表现评定。

3.材料上交。各班于2024106日(周日20:00学习类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xueshengke2@163.com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于国庆假期结束后尽快交至党团学办公室(明主616)。

4.根据上报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核定名额并形成拟推荐名单。

三)党政联席会审议

党团学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审在班主任统筹组织下开展,注重发挥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基层组织的作用。

2.各班级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报送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取消名额的无法补充差额。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1.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话联系:62511210

邮件联系:jyxueshengke2@163.com

2.学校联系方式

人:崔老师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003699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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