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09-04

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经济学院2024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是学校重要的学生荣誉奖励项目,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

1.学校党委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思委”)成员单位和各学院(书院)为初评单位。党思委成员单位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获奖学生总数的5%;各学院(书院)推荐比例不超过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25%

2.各学院(书院)推荐时,应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鼓励通过竞评会等方式推荐人选,不得唯票、唯绩点,应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导向。对于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学院(书院)党委(总支)可直接提名,但人数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10%

二、关于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学金是学校重要的学生荣誉奖励项目,体现学生在参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表率作用。

(一)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

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人、1500/人、1000/人。

初评推荐单位包括指导校级学生组织的党思委成员单位和各学院(书院)。党思委成员单位主要推荐所指导的学生组织优秀骨干,一、二、三等初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全校奖励对象基数的0.3%0.7%1%。各学院(书院)主要推荐在学生党支部、学生组织参与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骨干,一、二、三等初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0.3%0.9%1.8%

(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

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人、1000/人、600/人。

初评推荐单位包括党思委成员单位及各学院(书院)。党思委成员单位主要推荐在学校重大工作和活动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一、二、三等初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全校奖励对象基数的0.1%0.9%2%。各学院(书院)主要推荐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骨干,一、二、三等初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0.2%1.8%4%

(三)优秀社团骨干奖学金

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人、1000/人、600/人。主要授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建设、对社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社团骨干,由校团委推荐,一等、二等、三等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20人、30人。

(四)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

主要授予在班级、团支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骨干。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1000/人。初评单位为各学院(书院),奖励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本院奖励对象基数的5%

(五)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

主要授予在校园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带动广大同学参与文化活动、体育锻炼的学生骨干。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人、1000/人、600/

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优秀社团骨干奖学金,上述三者在同一年度不可兼得,但不影响获评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

获评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同学,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该称号同一学生同一年度只授予一次,不重复授予。

三、关于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过违纪处分和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努力争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但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在延长学习期内有一次参评机会;国际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双培计划学生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二)分项条件

1.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2,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40%

2)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本科生在校期间已修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达3.2及以上,或者最近一次体质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及奖学金

非全日制学生、定向学生不能参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学生可以参评)。

1)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2,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或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

2)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0,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60%,或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

3)优秀社团骨干奖学金: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不低于3.2,或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或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所在学生社团按期完成注册登记,接受指导单位指导,在上一学年无违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行为;参评优秀社团骨干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其所在社团应在近两年内获评中国人民大学“五星学生社团”;参评优秀社团骨干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其所在社团应在近两年内获评中国人民大学“五星学生社团”或“五星学生社团”提名。

、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通过班级推荐或个人申报参评,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通过个人申报参评。

(一)班级推荐

1.各班级名额分配

学院以各班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国际学生、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定向委培学生均不在参评范围内)基数计算比例,且综合考虑学生整体素质、班级风貌等因素,核定各班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推荐名额(单独发各班班主任和班长

2.班级推荐流程

1)名额通知。学院将各班分配名额通知到班主任和班长,由班主任牵头部署推选工作。

2)班级评选。在班主任主持下,各班进行各类奖学金推荐与评选,可由党支部、团支部、班级提名或者符合条件同学自主申报,班长对提名及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送班主任,由班主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推选工作鼓励通过竞评会等方式推荐人选,推荐排序结果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党团学办公室。

3材料提交。各班于20249824:0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jyxueshengke2@163.com附件2纸质版开学后经班主任签字交至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德主楼616办公室)。

4根据班级推荐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核定名额,审查资料,汇总班级拟推荐名单。

二)个人申报

1.未获得班级推荐且符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班团骨干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同学,符合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骨干奖学金、优秀文体骨干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同学可通过个人申报参评,20249824:0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jyxueshengke2@163.com

2.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汇总个人申报资料,组织评奖相关环节。

3.学院组织“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经评审后形成拟推荐名单

(三)党政联席会审议

推荐名单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等进行不少于3工作日的公示。

其他注意事项

1.上一学年在明德书院或明理书院就读的学生在书院参评,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参评。

2.各班级需严格按照参评条件报送推荐候选人名单,注意留存相关签到记录、会议记录、评审原始资料等,经学校审核后取消名额的无法补充差额。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1.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话联系:62511210

邮件联系:jyxueshengke2@163.com

2.学校联系方式

人:崔老师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003699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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