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5-09-28


经济学院各班:

    我校2015-2016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本次评审主要是国家助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请各学院按照评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数据库见附件1)。个别社会赞助类项目针对资助对象有具体要求。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勤奋,具有自强自立的精神,并能合理使用所受资助。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五)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三、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5000/人,二等助学金3000-4000/人。

四、评审注意事项

  (一)协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筛查工作,特别要考虑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受灾地区的学生,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资助。

(二)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生如有因水灾、台风的影响或家庭突遭变故等原因,由本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有效),并于930前登陆“微人大”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核认定后可增补进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方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2015级新生需提交《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有效),并于930前登陆“微人大”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核认定后的学生方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三)评审时除向低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倾斜外,也要兼顾到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原则上每名学生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

   (四)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1.贫困农家学子圆梦助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深圳人大校友助学金为连续资助项目,今年不再新评,已受助学生将不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2.沛恒助学金为连续资助三年的项目,2013级和2014级获助学生不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3.雁行人大助学金按照资助方的要求已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受助新生将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4.福临门助学金从2014年开始暂停资助,2012级和2013级获助学生可申请京东助学金。 

  5.中海油助学金要优先考虑来自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同学。学生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须递交一张一寸免冠电子彩照。

  6.新长城助学金申请材料须于930前提交。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做好资助项目的宣传工作,确保全院学生了解资助项目信息。

  (二)学生资助项目评审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获助的学生名单均要在本院范围内公示至少3天。

  (三)各项助学金项目评审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资助方要求进行评审。

  (四)各项《助学金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致资助方的申请信须学生本人亲笔书写(A4纸)。

  (五)上学期末已转学院的学生在转入院进行申请。

  六、报送材料说明

 (一)请班长通知数据库中(附件1)的学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表格中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本人手写;

   2、个人助学金申请书(须A4纸手写),写明本人家庭情况、政治思想及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32014-2015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章);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已经过认定可免)

  (二)请班长于1010前收齐材料后交至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德主楼616)。


       附件:1. 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名单

                2. 2015-2016学年助学金申请表汇总


 联系人:孙老师 62511210



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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