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3-27

各毕业班、各位同学:

学生荣誉奖励是人才培养的风向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需求,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作为学生重要荣誉奖励,是学生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荣誉奖励的最新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五育并举”育人导向,现将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是学生荣誉奖励的重要项目,颁发给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表现突出、就业方向体现人才培养导向的毕业年级学生。分为北京市级、校级、院级三个等级。

均面向具有我校学籍的2025届毕业年级学生开展评选,根据上级要求,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内地(大陆)学生、港澳台学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异,锐意创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无不及格科目;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6.参评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在当前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全部表现;其中,参评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在就读期间须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不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奖学金、国学基础奖学金等普惠型或发展支持型奖励项目)

三、评审程序

经济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通过班级推荐和学院提名两种方式进行。经济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党团学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荣誉称号申报评审的组织工作。

(一)班级推荐

1.核定名额。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核定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综合考虑各班毕业生基数、班级整体素质、班级风貌等因素,核定各班各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2.下发通知。学院将各班分配名额通知到班主任和班长,由班主任牵头部署班级推选工作。

3.班级评选。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各班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班长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送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推选工作,鼓励班级采取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党团学办公室。

4.材料上交。各班于4124:00前将以下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jyxueshengke2@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为“XX+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汇总”。

1)附件2:经济学院2025年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需附班主任电子签。

2)拟推荐北京市优毕的同学,需要提交附件3、附件5及相关支撑材料;拟推荐校级优毕的同学,需要提交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相关支撑材料以1PDF形式提交,包含任职证明、荣誉证明、科研发表证明等(封面制作目录),以“附件7:学号+姓名+相关支撑材料”命名;院级优毕无需单独提交材料。

5.学院汇总。根据班级推荐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并形成班级汇总名单,并报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形成班级拟推荐名单。

(二)学院提名

1.个人申报。对于就业选择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或者为学院、学校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毕业生(具体为:到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毕业入伍服义务兵役者;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者为学校、学院建设发展和服务管理做出积极贡献者),且未经班级获得推荐或意愿申请更高等级荣誉的毕业生,由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审核或相应学生组织推荐申报,于4324: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jyxueshengke2@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号+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学院提名)”。

1)附件6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学院提名)。

2)相关支撑材料以1PDF形式提交,包含任职证明、荣誉证明、科研发表证明等(封面制作目录),以“附件7:学号+姓名+相关支撑材料”命名。

3)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还需提交个人陈述PPT3分钟以内),以“附件8:学号+姓名+市级优秀毕业生展评PPT”命名。

2.初步汇总。根据相应学生组织推荐情况以及个人申请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并汇总信息。

3.综合评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以及个人申报情况,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请进行评审。市级优秀毕业生采取材料评审与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提名推荐人选;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确定提名推荐人选。

(三)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

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将提交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或新媒体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审定

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人选经资格审核、全校公示和学校审定后确定,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拟授奖人选还须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定。

四、重要提示

1.优秀毕业生班级评选应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充分发挥班级、团支部的作用,应基于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能力贡献和毕业选择进行推荐,避免以大城市就业落户需要等功利性因素作为评选导向。

2.奖励评审须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务必使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评审公平、结果公正。

3.如获评同学出现无法按时毕业的情况,或在离校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校纪等行为,不再符合奖项参评条件的,将根据程序取消其相关资格,奖励名额不再递补。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1.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话联系:62511210

邮件联系:jyxueshengke2@163.com

2.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003699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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