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成功举办第三十三期创新经济论坛
发文时间:2018-05-25

   5月23日晚上6点,由经济学院国民经济管理系、中关村天成创新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三十三期创新经济论坛在明德主楼405教室举行,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信用信息处处长闫晓强做了主题为《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改革》的演讲。

  闫处长结合了他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主要从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发展阶段与特点,以及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等三个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

  在社会组织基本概念方面,尽管国际上关于社会组织的称谓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民间组织、第三部门等多种,但均不符合我国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故我国逐渐界定清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组织概念,明确了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民间性、志愿性、互益性、自治性等属性,并将其分为了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非三大类别。

  在社会组织发展阶段与特点方面,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恢复发展阶段(1978到1998年),该阶段的社会组织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存在着政企不分、行政化严重等问题;第二阶段是稳步发展阶段(1999到2011年),该阶段的社会组织数量逐渐增大、机构职能部分重叠;第三阶段是改革创新阶段(2012年后),该阶段的社会组织面临着新要求、新使命、新任务,正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民主协商机制、社会治理机制、社会调节机制。

  在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改革方面,北京市社会组织数量从2000年的1368家增加到了2018年的12469家,总资产约为627.55亿元,吸纳就业约19.1万人,其中民非比重为57%、社团比重为38%、基金会比重为5%。为顺应新时代基本矛盾的变化,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应以切实引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升系统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能力,着力建立新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体系,立足于改革创新、平台发展、管理刚性、提质增效等四大坚持为重点方向。此外,中关村社会组织作为北京市改革的重点试验区,目前已具有了直接登记、无需挂靠行政管理部门、跨区域吸收会员等发展优势,未来的管理改革应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条例》为依据,逐步简化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程序。

  闫晓强处长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生命科学专业,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0余年,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监督管理和信用管理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对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未来趋势有比较清晰的预测。此外,他还参与中关村社会组织适应中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需要的改革实践过程,对科技领域社会组织的改革有比较深刻的见解。

  本次论坛由经济学院方竹兰教授主持,参与者包括校内的创新经济研究者和有意创业的学生,以及一些校外从事创业工作的青年业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创新经济论坛致力于打造全国一流的创新经济研究平台:一方面为专家学者的创新经济理论研究提供交流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为正在从事创业的年轻人提供展示的机遇。在这里,传统的界限被打破,陈旧的规则被修改,青春的想象被开启,直觉的创新被激发。2014年3月首次举办至2018年5月23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创新经济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33期。历届的嘉宾既包括学术研究成果丰富的专家学者,也包括初出茅庐、对创新充满理想的年轻人。


(编辑:陆美贺;核稿:李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