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教授受邀参加“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研讨会”
发文时间:2016-06-03

   2016年6月3日上午,由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主办的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研讨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针对“如何推进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主题进行发言。来自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区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代表及高校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会议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局长黄少中在大会上作主题发言,他提出“理清思路、凝聚共识、因地制宜、协同发展,积极推进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相应的措施建议。

  第二阶段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北五省区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代表分别进行专题发言,介绍了本省区电力交易、电力市场运营、新能源消纳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及对西北电力市场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在会议的第三阶段,我院郑新业教授作为专家学者的代表之一对电力市场的建设建言献策。首先充分肯定了推进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前瞻性、重要性和及时性。其次指出区域性电力市场建设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警惕电力市场改革引起的企业分化。明确市场化改革会淘汰低效率企业并引发一系列负面问题的必然性,但不容忽略也不可低估其带来的环境收益、排放收益等;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议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提高监管人员能力、增加监管预算等;三是保证电力市场部门单一化,不宜赋予其太多职能。他提出未来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三个重点:一是高度警惕市场势力,及时出台界定、识别和防范市场势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二是关注普遍服务,着力推进区域市场建设,增强电网维持普遍服务的能力;三是以更大的动力和幅度去推进西北电力市场建设,输送西北电能,保证西北电力市场平衡,进而实现西北电力市场与全国电力市场的联动机制。

  第四阶段为领导发言,国家能源局有关司领导介绍电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有关措施,对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西北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确立了区域性市场建设是电力市场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加快了电力市场化建设的进程,对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经济及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编辑:陆美贺;核稿:李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