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成功举办
发文时间:2019-10-23

10月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CFOS)共同主办的总第105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在明德主楼614B会议室召开。来自西南财经大学的余建宇教授做了主题为“Quality Control through Retailing Contracts--On the Role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的报告,该研究基于合同理论,通过模型考察了在合同控制农产品质量情景下的农户行为。

主讲人:余建宇,西南财经大学教授,主要研究产业组织、农业经济学和农业政策分析等方向。已在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Journal of Retailing,European Review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Economics Letters,《经济研究》等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文章。

余教授首先介绍了问题的引出,我国合作社在提供高质量产品方面缺乏效率的前提下,为什么依然普遍存在于农产品产业链之中。随后梳理了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并比较了国内外合作社的区别。合作社在中国既有减少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意义,也存在无法对违约行为进行有效惩罚弊端。为了探索出合作社在实践中独特的功能,余教授将农产品产业链的模式分成四种,分别是a、农户-市场b、农户-公司-市场 c、农户-合作社-市场 d、农户-合作社-公司-市场;并建立模型进行解析、比较,得出结论:单纯的经销商与农户的交易以及合作社直接面向市场的两种情景均会导致部分效率的丧失,只有在零售商作为第三方接入,合作社代表农户与零售商签订合同的情景下,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才会得到有效遏制,此时合作社才能实现生产效率的最大化。

与会者就合作社机制以及国内外合作社的差异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其中,杨其静教授根据现实情况提出,我国合作社组成成员的不同,可能导致合作社具有模型假设中不存在的强制力,对违约行为可能具有相当程度的惩罚能力。此外,刘小鲁副教授提出一种新的农产品产业链的模式,即农户可能在于合作社签约的前提下,私下与农产品公司签约,与会者就该种模式交换了意见,增进了共识。

本次Seminar由经济学院李三希教授主持并做精彩点评。来自经济学院的杨其静教授、刘小鲁副教授,以及其他各个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研讨会,会中,报告人和与会者就模型的设定、结论,以及背后的经济学解释思路等等交流想法,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这是CFOS新学期举办的第一次Seminar,今年还将有多次活动,具体信息将发布在官方网站(http://CFOS.ruc.edu.cn)上,也欢迎关注CFOS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活动资讯。

供稿:张仲元;编辑:杨菲;核稿:李三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