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时报】张晨:国进民退与新自由主义私有化
发文时间:2014-02-24

所谓的“国进民退”,“国”指的是国有经济,“民”指的则是私营经济。

1998年开始,我国的国有制企业改革进入了壮大方向的改革阶段,国有企业从国民经济的很多部门退出,有的变为私有企业,有的被兼并破产,使得民营经济大举进入。那一次国有制经济改革被概括为“国退民进”。

2008年发生了世界范围的经济金融危机,我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时很多非公经济的企业觉得经济形势很差不愿投资,为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政府启动了4万亿投资计划。当时国有企业是主要的投资主体,所以国有企业在那几年发展非常快,其他所有制企业发展非常慢,有的行业甚至出现了国有制企业兼并其他所有制企业的状况,这种情况被叫作“国进民退”。

那么,争论“国退民进”“国进民退”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其实质在于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到底要不要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的形式应该是怎样的。

二战后,国有企业在世界各国受到重视,在世界各国的经济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什么到上世纪90年代我国产生了不要国有企业的想法呢?中间经历了什么变化呢?我们需要看一下“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理论。

新自由主义认为国有企业从宏观上来讲没有用,微观上来讲效率低。这些理论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如果细想的话就会发现这些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是所谓“代理问题”。代理问题的产生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但是基本上所有的现代企业都是两权分离的,都是代理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只要通过企业制度的方式让经理人和所有人的目标一致就可以解决代理问题。1998年我国开始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其中最重要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新自由主义所讲的企业事实上是一种小业主企业,我们也称夫妻店,这个企业是自己的财产。但实际上现代企业的规模都是很大的,要交给专业化的经理人打理。

其次,是所谓“公地悲剧问题”,新自由主义认为公地的产权很不明晰,没人对它负责。实际上国有企业产权很明晰,属于谁管理都是很明晰的。

第三,是所谓“预算软约束”。国有企业是不是会有软约束呢?不一定。1998年我国破产了很多国有企业,所以软约束只是一个想象。但它又是无处不在的,美国金融危机的时候,好几家银行和汽车企业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注资保护它们。它们不是国有企业,为什么要保护呢?原因是这些企业十分重要,养活了很多工人,发挥了很好的功能。这和国有企业是一样的。事实上,软约束不仅仅发生在国有企业,而是所有的大企业、优质企业,这些企业不能倒掉,这在各国都是一样的。

所以我们能看到国有企业的绩效并不是那么差,私有企业也并不都是那么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国有企业效率低,这种看法实际上是不完全成立的。

林毅夫教授认为国有企业有政策性负担(即国有企业不能做自己想做和比较有优势的行业,必须做国家规定的行业)和社会性负担(即国有企业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建学校、医疗设备等),这就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率低下。但是如果国有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想做哪行就做哪行,只以追求利润作为目标的话,国有企业也就和私有企业没什么区别了,没有办法服务于国家战略。

1998年到现在我们经历了“国退民进”到“国进民退”的转变,在这过程中人民群众不断意识到私有化的问题。

还有一种是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论。我认为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非常危险,非竞争领域太少了,按照新自由主义的看法,什么领域都可以竞争,私人垄断领域都可以竞争,因为可以围绕特许经营权来竞争。所以,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实际上就是全盘退出。

第三是国有企业纯公益论。认为国有企业就不应该赚钱,应该全用于公益事业。这个和退出竞争领域是相得益彰的,让国有企业把大量的竞争性行业让给其他所有制的企业。

第四是国有企业纯企业论,国有企业不需承担任何政策性和社会性的责任。这和林毅夫教授的观点是一致的,国有企业单纯追求利润即可,如果这样的话国家就不能通过国有企业来完成国家的经济战略。

第五是国有企业比例过高论。高和低怎样判断呢?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前提是国有企业没有效率,但是他们不谈这些前提,因为该前提是有漏洞的。因此他们提比例过高,如果降低比例的话就会更好。这显然是毫无根据的。

笔者希望通过上述对新自由主义私有化逻辑的梳理和批判,能够提高大家的鉴别能力,让大家多一些思考,更好地认识各种围绕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