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答辩申请
发文时间:2021-03-05

受理时间

答辩申请将于3月89:00开始受理,至3月1716:00结束,超时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具备申请答辩资格。成绩单最后一科成绩时间往后一年半内未完成(含不申请)论文答辩的,答辩资格作废,申请学位无效

受理方式

本学期答辩申请采用线上受理的方式,使用QQ平台的群组功能,QQ答辩专用群号456196257。

请按实名申请入QQ答辩专用,消息验证栏务必写清“本人姓名、专业、资格证号、地区

三、受理条件及进群材料初审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导师意见: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并推荐参加答辩材料(邮件、微信、短信或其他)

2.写作审核:带有时间节点的,第一次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并有老师指导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微信、短信或其他)。

3.查重报告:论文在中国知网上的查重报告“简洁版,报告中制比数值在10%以内;

4.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刊物封面、目录本人全部文章页扫描电子版,以及网上(知网、万方等)查询截图。科研成果要求本人正文3000字以上(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5000字以上,三人合著不可用)。

以上材料制作成为一个PDF文件,进入QQ群后,即发送该PDF文件给老师,不符合条件者将清退出QQ群,符合条件者将从原钉钉群删除。答辩后续通知及相关操作将在QQ群发布。

、答辩时间

预计4月旬,具体日期以后续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