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曾宪梓助残研究基金之助学奖励计划实施方案
发文时间:2009-05-26
根据曾宪梓先生“助残研究基金”协议书第四条第四款,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2009年度曾宪梓助残研究基金之助学奖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一)奖励对象与奖励等级
2009年度该奖励计划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全体在校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下同),凡符合条件的中国人民大学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
本次奖励名额不超过40人,分二个等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均含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
1. 在校期间发表过与残疾人事业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者,可以申请。申报时须附上发表成果的报刊与书籍原件及复印件。凡2009年度获得通过的与残疾人事业直接相关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论文亦可视为公开发表的成果,但须附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2. 在校期间热心参加志愿助残活动并有出色表现者,或者在助残方面有其他突出贡献者,可以申请。申报时须提供足以证明申请者参加助残志愿活动的时间、地点、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3. 身残志坚、学业优良的在校学生,亦可申请。申请时须附所在学院团委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以申请。
(三)受理时间与申请程序
1. 本次奖励计划受理申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612日截止。
2. 凡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书及相应材料,并由所在学院团委在申请书上盖章,在6月11-12日直接报送至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杨俊老师。并在截止日之前将电子版本的word文件发送到yangjunpku@163.com。申请书下载请访问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网页(http://cdi.ruc.edu.cn)。
申报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求是楼340室,电话:8250-2210
联 系 人:杨俊(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讲师)
3.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与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网页(http://cdi.ruc.edu.cn)公布。
4. 拟于6月18日下午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四)评审委员会
任:马俊杰(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员: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周 石(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党委书记)
杜 鹏(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社会人口学院教授)
    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
    孙树菡(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杨伟国(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秘书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袁 罡(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
:杨 俊(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讲师)
    俞贺楠(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
专此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
                    2009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