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1年学生奖励集中评审工作方案
发文时间:2021-10-23

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经济学院2021年学生奖励集中评审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 奖项设置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学生奖励类型包括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其中,奖学金分为特设类、学习学术类、创新创业类、文艺体育类、服务贡献类等,每名学生每学年在同一个类别内至多获得一项奖学金。

本次集中评审的2021年学生奖励项目如下:

类型

类别

奖励项目

等级及奖励金额

学历层次

荣誉称号

——

三好学生

不分等级/0

本/硕/博

——

优秀学生干部

不分等级/0

本/硕/博

奖学金

学习学术类

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等/5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

本/硕/博


学习进步奖学金

一等/1500

二等/1000

中国嘉德徐邦达

艺术教育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蒋震奖学金

不分等级/10000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不分等级/8000

本/硕/博

中国石油奖学金

不分等级/8000

本/硕/博

京东奖学金

不分等级/6000

本/硕/博

费孝通奖学金

不分等级/6000

华为奖学金

本科/5000

研究生/6000

本/硕/博

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本/硕/博

时尚奖学金

不分等级/3000

本/硕/博

文艺体育类

文体优秀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本/硕/博

服务贡献类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500

三等/1000

本/硕/博

优秀社团骨干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本/硕/博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一等/2000

二等/1000

三等/600

本/硕/博

发展支持奖励

——

国学基础奖学金

不分等级/2000

本/硕

基础学科奖学金

不分等级/2000

情义久留成长奖学金

不分等级/5000

未在本次集中评审范围内的其他学生奖励项目,本年度评审工作将另行发布工作通知。

二、 评选程序

【各班级名额分配】

学院以各班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国际学生、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定向委培学生均不在参评范围内)基数计算比例,且综合考虑学生整体素质、班级风貌等因素,核定各班奖学金推荐名额(单独发各班班主任)。

【班级推荐流程】

1.学院将各班分配名额通知到班主任和班长,由班主任牵头部署推选工作。

2.在班主任主持下,各班进行各类奖学金推荐与评选,可由党支部、团支部、班级提名或者符合条件同学自主申报,班长对提名及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送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推选工作并确定排序,依据可以是根据综合成绩或者班级投票,推荐排序结果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党团学办公室。

其中,本科学习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的专业排名评定,具体分配情况及上一学年学习成绩详见附件(单独发各班班主任)。

3.材料上交。各班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20xx级xx班-2020-2021集中奖励评审推荐名单汇总》(见附件)电子版发至jyxueshengke2@163.com,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党团学办公室(明主616)。

4.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核定名额并形成班级拟推荐名单。

【党政联席会审议】

党团学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三、 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各奖项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有所不同,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zz.ruc.edu.cn)公布的各奖项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2020-2021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在2020-2021学年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不参评此次奖学金申报。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20-2021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能否参评,要参考入学前与学校签订的定向协议书。如协议书中明确学校不提供在校期间的任何奖助学金,则不能参评。

(二)在2020-2021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的学生,本科生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原则上须达到其培养方案2020-2021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及以上,方可参评本次集中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可以做出适当调整。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周期、学习形式、培养计划、所获资助等差异较大,是否能够参评相关奖项由各学院自行研究决定。

(三)凡考察学生在2020—2021学年表现的奖励项目,考察时限一般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四)参评学生须在规定的评奖考察时段内,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到通报批评。

(五)2020-2021年度在明德书院或明理书院就读的学生在书院参评,在2020-2021年度第2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书院)参评。

四、 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审应注重发挥各班班主任的积极作用以及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基层组织的作用。

2.各班级需严格按照参评条件报送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取消名额的无法补充差额。

经济学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