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港澳侨、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2-10-22

今年,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工作现在启动,请各班推荐学习成绩优秀的港澳侨学生和台湾学生参评,暂不限定名额。学校将推荐其中的优秀学生参评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的港澳及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港澳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认同一个中国;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申报材料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填写)。

申请材料请于 1025日下午 1700前报至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主616

点击下载:附件1.doc

                                             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201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