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09-04-02
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清明节已被确定为我国法定假日,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节日期间拟开展扫墓、踏青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班级须通过所在学院(系)履行相关备案报批手续,请各学院(系)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倡文明祭扫,并注意出行安全。二、各学院(系)要做好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节假日期间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