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举办2015年第十二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
发文时间:2015-12-04

   12月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CFOS)共同主办的2015年第十二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在明德主楼734会议室召开。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北京大学与耶鲁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何石军报告了他的论文《习俗与契约治理:清代山西土地典契定价的量化分析》。

  何石军博士将典契定价看作是一类抵押品定价,利用清代山西土地典契样本,通过对典契条款性质的分析,把影响典价的条款分为四类:不随时间变化且不可或缺的、不可或缺但随时间变化的、可有可无的、以及时间和地域,并量化之,从经验上分析它们对典价的影响和解释程度。计量结果发现,前三类书面条款能够解释不超过50%的典价变化,时间和地域则可以解释30-50%的典价变化。通过对原典契和转典契条款的对比分析、以及对典契签订过程的详细考证,我们发现除了典价是基于签约时的市场环境而议定外,典契条款没有声明的意外情况和投资机会,习俗都给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本文的分析表明,如果仅是考虑典契的书面条款,契约的不完全是显然的,但一旦考虑了背后习俗的默认影响,契约的不完全就大为减小。此次讲座开拓了关于运用史料进行计量分析的学术视野,对从事金融契约研究问题的学者和学生具有较多的启发性。

  本次Seminar由CFOS江艇博士主持,CFOS执行主任、经济学院杨其静教授、CFOS副主任、经济学院聂辉华教授、经济学院杨斌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尹振东副教授、人大国发院博士后周敏慧、人大清史所博士后林展、以及企业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和其他院系的学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这是2015年CFOS举办的第十二次Seminar,此后还会有多次活动,具体活动信息发布在官方网站上(http://CFOS.ruc.edu.cn)。

(编辑:陆美贺;核稿:李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