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日本九州大学的“共同教育项目”2013年度接受学生的招生程序(草案)
发文时间:2013-01-23

与日本九州大学的共同教育项目

2013年度接受学生的招生程序(草案)

1. 招生人数

最多5

2. 申请资格

201331日为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课程的在学者。

(1) 必须具有日本国际交流教育基金会和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共同举办的日本语能力测试N4以上或日语鉴定协会-JTEST事务局实施的实用日本语鉴定C级以上的日语水平。

而后者是中国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考试,在中国国内13579月和11月实施。报名参加20135月实施的实用日语鉴定C级以上考试的学生也有资格申请此项目。

3. 申请期间

2013311日(星期一)至315日(星期五)1700为止。

4. 申请手续

申请者必须向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提交以下资料。

(1) 共同教育项目的申请书(使用九州大学所定格式,填写清楚所需内容)

(2) 大学成绩证明书

(3) 大学毕业证明书

(4)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课程的在学证明书

5)研究计划书(用日语写A42[2000]以内以及用中国语写A41[1500]以内,格式任意,必须有指导老师的签名)。

  6)日本语能力考试的结果通知书或认定书的复印件。准备参加实用日语鉴定C级以上

  考试的报名者,必须提供准考证等证明将参加考试的文件的复印件。

5. 考试方法及地点

(1) 第一次选考。选考方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决定。向九大经济学府推荐合格者。

(2) 第二次选考。九州大学根据学生的研究计划书和口试成绩等综合审查选拔。

6. 选考日期以及地点

(1) 第一次选考

日期和地点由中国人民大学决定

(2) 第二次选考

日期:2013420(星期

口试(每位20分钟):930

地点: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

7. 联系考试结果的日期

(1) 中国人民大学在201341(星期一)向九州大学通知第一次选考的合格者

(2) 九州大学在2013516(星期四)向中国人民大学通知第二次选考的合格者

8. 留学签证

由九州大学签发的入学许可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申请书,宿舍申请书将交给被录取者,所以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留学的一个月前内各自去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申请办理留学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