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办] 关于举办第23期师资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02-27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教师队伍的国际性,增强教师用外语进行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我校继续组织第 23期师资英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培训师资
由具有丰富语言教学经验的外籍教师 DAVE、JEFF、CHRIS联合授课。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
本期培训班,时间为 2014年3月12日至7月4日,共16周,每周四次课程,两次写作(周三上午8:15-11:30)、两次口语(周四下午2:00-3:30、周五下午2:00-3:30),每次课程约2课时(1.5小时),共计128课时。具体课程内容及时间、教室安排详见附件。
欢迎参训人员开课后与外教沟通,对课程内容提出宝贵意见。
四、报名程序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师资英语培训班个人报名表 (第23期)》,所在单位审核后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师资英语培训班报名汇总表(第23期)》(只有一人报名的,可不填写此表),由主管人事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个人报名表于3月6日(周四)下班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人事处培训办公室(明德主楼1128B室)。
五、培训考核
日常考勤与期末结业考试相结合,考核情况将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学员应按照课程要求参加培训,做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两促进”。
参加培训且成绩合格的,学校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此合格证书可在有效期内视为达到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的条件。
 
附件:
 
联系人:徐奕、方坤
联系电话: 501813
联系邮箱: fdc@ruc.edu.cn
 
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人事处培训办公室
2014年 2月27日
(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