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安排及须知
发文时间:2013-04-12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博士生复试安排及须知

一、报到时间:418日上午8:0011:30;携带材料见《复试办法第五条》

二、报到地点:明德主楼615,经济学院教务科

三、复试时间:420日上午9:00

四、复试地点:报到时见教务科门口宣传栏《复试安排表》

五、其他:1、报到时,如有拟转报考类别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更改报考类别申请表》,一旦入学后,不再接受转类别申请。

     2、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我院复试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对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差额复试比例在150%以上,复试权重为50%。

三、成立以学院为单位的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四、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

复试基本内容应包括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五、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2.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①审查是否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②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是否有国家六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体检见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七、复试成绩计算

1.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