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通知
发文时间:2006-11-28

经济学院培训部

现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理考试资格卡
1. 需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登记表》;
2. 请于8月23、24日,将下列材料交到经济学院培训部(资料楼628室),
(1)、《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登记表》、
(2)、学位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两张一寸的同一底片照片、
(4)、申请费200元,
经学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考试资格卡
3. 8月28日,学院统一到校财务处交纳申请费,凭交款收据领取考试资格卡。
4. 外地学员资格卡的办理,由合作单位携带以上材料于2003年2月20日前到经济学院统一办理。

二.关于申请课程考试
1. 持有资格卡的学员(含新申请学员),请于2003年9月1日—5日,采用下列办法之一申请题库课程考试:
(1)发传真:(010)62514263
(2)发电子邮件:sunlanjj@sina.com
(3)本人到经济学院培训部(人大资料楼628室)填写考试申请单。
在申请时,请务必注明姓名、专业班级、资格卡号(新申请学员免填)、申请考试课程名称。 每人最多可申请3门课程考试,
2. 请学员本人于9月6日— 8日到经济学院培训部,领取考试申请单、开具
收据,并到指定收费点交费(地点另行通知);
3. 新申请资格卡的学员需同时交纳(一次性)非题库考试费;
4. 外地学员的考试申请,由合作单位在9月5日前到经济学院统一办理。
5. 全部课程考试必须在资格卡有效期内(4年)完成,99年9月至2003年3月认定申请资格的学员,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3]40号文件,其资格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考试成绩60分通过。

三.关于考试安排
1. 请学员于9月11日以后到经济学院培训部领取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带此通知单。考试时间将严格按通知单执行,不得任意改变。
2. 校内考试时间:9月24日、25日、26日、29日、30日,晚6—9时。
3. 外地考试将安排在10月5日—10月19日期间。
4. 题库课程考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监考,要求严格,不允许有任何作弊行为。非题库课程考试由本院组织,班主任负责具体安排。
5. 2003年全国外语和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改在10月26日。

四.关于收费标准
1. 课程考试资格申请费200元/人;
2. 题库课程、非题库课程中的专业课和方法课,考试费250元/人;
3. 选修课考试费125元/人。
请大家务必按时间要求**手续。祝大家考试顺利!


                     经济学院培训部


                       2003年7月


(编辑:牛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