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2011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遴》
发文时间:2010-11-16

2011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遴选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1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 金会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0]6316号)有关要求,我校组织该项目2011年候选人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

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10年课题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首页“申请指南”栏目查询项目简章www.csc.edu.cn

2、研修期限

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

3、资助规模

我校可推荐2-4名申请人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dad61e22beba4388b9d1d6b7cd823127.shtml)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2月28日后出生),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6年。

3、具有较高英语/法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法语进行科研。

4、申请者需来校工作满三年。

5、五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相关待遇

1、入选教师在外每月生活费25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

2、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

3、入选教师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将由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负担。

五、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学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于2010年12月10日前,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提交申请人《中国人民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和《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3学校遴选。根据所在单位推荐和学术组织评议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初选入选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院系和个人。

4网上录入。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后,须在12月20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

5提交材料。被推荐人所在院系请于12月22日前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后送到人事处培训办(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    打印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

?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    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外方申请表、专家推荐信、研修计划等。

六、注意事项

20113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安排入选教师参加在北京语言大学进行的500学时(约4个月)脱产法语培训。


联系人:邓斌,赵京   联系电话:509027
联系邮箱:Jing.zhao@ruc.edu.cn
人事处培训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