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发文时间:2021-03-21


统筹考虑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联网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相关通知。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根据2021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19日在我院官网公布(网页链接:http://econ.ruc.edu.cn/tzgg/5723c5f4c5fb4462ba74c4011da346a1.htm)。

我院国际商务硕士的招生计划,请参见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收全国统考考生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代码)

拟招生人数(全国统考)

政治经济学(020101)

11

经济思想史(020102)

2

经济史(020103)

3

西方经济学(020104)

15

世界经济(020105)

9

网络经济学(0201Z1)

1

企业经济学(0201Z2)

2

发展经济学(0201Z3)

3

国际贸易学(020206)

6

数量经济学(020209)

5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在线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50分)

2.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100分):听力考试和口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面试老师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问。面试老师根据各人表现给予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软件要求如附件1所示。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

4.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5.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6.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7.必要文具。

8.考生应对本人准备的软硬件条件、网络环境和应试空间负责,如因考生软硬件问题、网络问题或应试空间问题造成考试中断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pgs.ruc.edu.cn/)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

(三)提交材料

除须邮寄的材料外,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3月24日11:00前,将下述电子材料按照所示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以“考号后五位-专业-姓名”命名文件,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问卷星表单、提交扫描件。

                             【问卷星二维码】





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若因疫情无法加盖注册章,请提交加盖公章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3.其他相关材料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原件(复试前邮寄到我院)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5.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次提交问卷星的表单为准。

(3)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前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线上报到、抽签分组

复试考生应当按照我院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复试环境,并于2021年3月26日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线上报到(具体时间、会议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线上报到时,考生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线上抽签,确定网络复试分组和复试顺序。

(五)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学术型硕士电话号码:010-62512298/17801415306;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电话号码:010-62512985/17896022985),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候考考场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认真阅读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学院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5.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

时间:

国际商务硕士:3日27日09:00开始,考生须在08:30前进入指定视频备考考场,并出示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学术型硕士:3日28日09:00开始,考生须在08:30前进入指定视频备考考场,并出示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6.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原则上要求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0分(含)以上,外语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单科在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30%。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六、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在各专业方向上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在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如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未用完,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开展调剂录取工作。

各类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1)为不影响后续通知发送,请务必于3月23日上午11点之前添加如下所示我院微信。

(2)发送添加朋友申请时,务必在框内标注:考号后五位-专业方向-姓名,请务必考生本人添加申请!未能按照要求标注者由于无法识别身份,一律不予通过微信申请。

(3)微信只作为后续通知的渠道,不接受任何咨询。咨询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00-11:30,14:00-17:00。

学术型硕士:010-62512298。

国际商务硕士:010-6251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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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处理

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招生考试期间不得录屏录音录像,考后不得向他人透漏招生考试内容,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其他违规情况参照学院和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机位操作指南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复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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