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文时间:2023-12-12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是新中国经济学科重要奠基者与开拓者。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连续多次排名全国第一,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表现优异,继续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学院设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网络经济学、企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10个博士点。

学院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科学评价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地开展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一)招生专业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pgs.ruc.edu.cn/info/1044/3212.htm)。考生报名时只报考专业(含研究方向),不报考导师。

(二)招生公示信息均在经济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发布,考生可公开查询。凡与上述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不一致的,均为错误或虚假信息。

二、工作方案适用范围及招生要求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报考经济学院2024级“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含本院硕博直通转段学生)。已通过我院夏令营拟接收的本科直博生,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2024级“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学习方式、报考类别、报考条件均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pgs.ruc.edu.cn/info/1044/3221.htm

三、组织管理

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程序的组织实施,包括:组织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核、材料集体审核、审定复试名单、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等。

学院党组织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学院纪委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开展监督。

四、工作程序

2024级“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程序包括考生申请、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五个环节。

(一)考生申请

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1.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以及完成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程序。详细情况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2024年1月5日17:00。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需另行注册并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http://econ.phdrs.itknown.com)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两个报名系统缺一不可,考生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成功缴纳报名费、或未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上成功提交详细材料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8日。截至2024年1月8日24:00未成功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资格。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更多详细说明请严格参照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生报名材料详细要求》: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内生成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报考承诺书。

(4)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同等学力者报考,必须提供已获得的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专用章,往届生也可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科研成果。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同等学力者报考者,必须提供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7)专业相关代表作1篇(近三年内考生以独立作者或合作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硕士学位论文或其他论文)。

(8)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一份。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9)综合素质情况。包括科研经历及获奖、社会实践经历及获奖、出国/出境学习经历或研究经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的支撑性材料。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

(10)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11)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上须有专家亲笔签名。(专家推荐书模板请下载我校研招网《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

(12)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在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http://econ.phdrs.itknown.com)中进行提交;纸质版材料和其他需补充材料在考生参加现场报到时提交,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组织专门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真实性审核。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予以集体审核,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对于材料审核得分合格的考生,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选择,初步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后报学校备案、在学院网站公布名单。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比例

学院根据生源质量和预估招生指标,在各专业材料审核得分合格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照一定差额比例遴选报名考生进入综合考核,拟录取考生数与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数之比约为1:1.2-1:3。

2.综合考核时间

预计在2023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办法和具体安排将于考核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经济学综合、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四个方面。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1)笔试:

经济学综合(含政治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外语笔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2)面试: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外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4.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20%*(外语笔试+外语面试)+40%*经济学综合笔试+40%*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综合考核将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笔试、面试各科目均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

3.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宁缺毋滥。

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并由研究生院按程序统一发布。

4.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违反《考场规则》、或弄虚作假的,或学术不端的,不予录取;录取后仍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5.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相关招生简章和本方案执行。

4.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5.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网站http://econ.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官方微信号(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或“RUC_ECON”即可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1272 




经济学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