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
发文时间:2008-09-12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自愿申请

  (1) 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总学分绩大于3.7,无不及格记录。
  (2) 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高于(含)430分,或通过了相同资质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
  (3) 在本学科领域拥有一定科研成果(在重要的国际会议被接受和发表或在学生手册 “核心期刊目录索引” 中认定的期刊刊物上发表。作者排序应在第二位及以上)。其中,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降低课程学习学分绩的要求(不低于3.3)。
  (4) 自己联系博士生指导教师(不要联系兼职博导),并告诉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只能带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占用该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 跨学科专业申报的。
  (2) 在本学科领域无科研成果。
  (3) 英语六级水平考试低于430分,或相同资质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低于60分的(百分制计算)。
  (4) 总学分绩低于3.7的。
  (5) 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记录的。
  (6) 因身体有疾病不能继续坚持学习的。
  (7) 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9月17日之前报教务科

经济学院教务科
2008.9.12

(编辑:牛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