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文时间:2022-10-26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是新中国经济学科重要奠基者与开拓者。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连续四次排名全国第一;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价中,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表现优异,继续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经济学院设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网络经济学、企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10个博士点。

为保证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含我院硕博直通学生)。已通过我院夏令营拟接收的本科直博生,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一、工作原则

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党委领导和纪委监督下,学院招生工作坚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二、选拔模式

1. 我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并按报考专业开展大类招生。

2. 考生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我院组织集体审核评议,通过资格审核并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

3. 复试阶段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对申请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以及完成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程序。详细情况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pgs.ruc.edu.cn/info/1044/3043.htm)。经济学院实施大类招生,网上报名阶段仅需填写报考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2月10日17:00。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需另行注册并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http://econ.phdrs.itknown.com)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两个报名系统缺一不可,考生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费、或未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上提交详细材料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提交材料时间:2022年11月15日-12月12日。截至2022年12月12日24:00未完成材料提交工作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资格。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更多详细说明请严格参照附件中《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博士生报名材料详细要求》:

1.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内生成的《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字扫描件。其中:考生(承诺人)签名部分,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注明日期;本人自述部分必须填写;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无需填写。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报考承诺书,详见下方列表

身份

材料

承诺书

境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含完整的首页、个人信息页和所有注册页),如学生证上注册章不全,须提供1个月内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在读证明

附件2:报考承诺书(境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境内高校往届硕士毕业生

硕士学位证书

硕士学历证书

附件3:报考承诺书(境内高校往届硕士毕业生)

境外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的正式在读证明,标注预期毕业时间

附件4:报考承诺书(境外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境外高校往届硕士毕业生

硕士学位证书

硕士学历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5:报考承诺书(境外高校往届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23年开学报到日);

附件6:报考承诺书(同等学力人员)

4. 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如: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四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托福(TOEFL)、雅思(IELTS)、GMAT、GRE、俄语等级考试、日本语能力测试、德语语言考试、法语水平测试、外语专业本科学历、海外留学经历等。

同等学力者报考,必须提供已获得的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

5.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专用章,往届生也可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 科研成果。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同等学力者报考者,必须提供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7. 专业相关代表作1篇(近三年内考生以独立作者或合作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硕士学位论文或其他论文)。

8. 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一份。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9. 综合素质情况。包括科研经历及获奖、社会实践经历及获奖、出国/出境学习经历或研究经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的支撑性材料。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

10. 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11.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上须有专家亲笔签名。专家推荐书模板请到我校研招网(http://pgs.ruc.edu.cn)查看《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中下载。

12. 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在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http://econ.phdrs.itknown.com)中进行提交;纸质版材料和其他需补充材料在考生参加复试前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我院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考生必须确保以上所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予以集体审核,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分。

复试资格审查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对于复试资格审查得分合格的考生,分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选择,初步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复试考核

1. 复试比例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在各专业复试资格审查得分合格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根据生源质量和预估的招生指标,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2-1:3。

2. 复试时间

预计在2023年2月底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复试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 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经济学综合、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1)笔试:

经济学综合(含政治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外语笔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2)面试

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外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4、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20%*(外语笔试+外语面试)+40%*经济学综合笔试+40%*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

(五)拟录取

1. 复试各科目均须及格,否则不能录取。

2. 分专业按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宁缺毋滥。

3.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并由研究生院按程序统一发布。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违反《考场规则》、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或学术不端的,不予录取;录取后仍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5. 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6. 考试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1.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相关招生简章和本方案执行;

4. 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5. 经济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名单另行公布。

6. 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网站http://econ.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官方微信号(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或“RUC_ECON”即可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1272



经济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