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4-09-28

经济学院各班:

   我校2014-2015学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本次评审主要是国家助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请各学院按照评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贫困生认定、跟踪机制实施方案》,已被认定为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数据库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三)学习勤奋,具有自强自立的精神,并能合理使用所受资助。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五)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

    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4000元/人。

四、评审注意事项

  (一)协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筛查工作,特别要了解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受灾地区的学生,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资助。

(二)2011、2012、2013级学生如有因水灾、台风的影响或家庭突遭变故等原因,由本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有效),填写《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经学院审核认定后可增补进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方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2014级新生需提交《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有效),经学院审核认定后的学生方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三)评审时向低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倾斜,并兼顾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原则上每名学生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

  (四)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1、贫困农家学子圆梦助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深圳人大校友助学金为连续资助项目,今年不再新评,已受助学生将不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2、沛恒助学金为连续资助四年的项目,2013年受助学生不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3、雁行人大助学金按照资助方的要求已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受助学生将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4、福临门助学金从今年开始暂停资助,2012级和2013级受助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项助学金项目评审须严格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资助方要求进行评审。

     (二)上学期末已转学院的学生在转入院进行申请。

六、报送材料说明

(一)请班长通知数据库中(附件1)的学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表格中需签名之处,必须由本人手写;

   2、个人助学金申请书(须A4纸手写),写明本人家庭情况、政治思想及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3、2013-2014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章);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已经过认定可免)

  (二)请班长于1010前收齐材料后交至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德主楼616)。

     

  附件1 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附件2 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申请表

  附件3:国家助学金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62511210

                         

经济学院党团学办公室

                                  201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