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彭刚:功能区将成经济发展主要载体
发文时间:2010-03-23

低碳理念和新兴产业渗透主体功能区

从不久前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传出消息称,我国已经起草完成《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根据国务院早在2007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全国国土空间将被统一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类主体功能区。

  对此,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多方专家认为,四大类主体功能区都将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划分标准予以重点明确,表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规划布局中已经引起足够重视并成为伴随经济发展必不可少、且必须注意解决的问题,同时,即将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对于低碳经济以及新兴战略产业布局的重点明确,也将逐步向全国主体功能区渗透,并形成规模化和有序化的布局。

  功能区将成经济发展主要载体

  “主体功能区最大的意义就是根据各地不同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各种资源的多寡来划分不同的发展区域。”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彭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也将逐步成为未来国家重点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载体,也有助于各种新兴战略产业的优化布局。

  “功能区的制定完成将逐渐打破原有的行政区划界限,并且以功能区为单位形成经济布局。”彭刚说,需要注意的是各主要功能区的相互关系要处理得当,这将有益于各主要功能区的产业优化布局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国务院意见指出,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要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就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产业研究室副研究员万军对本报记者表示,各功能区的明确分工有助于产业在功能区内部的明确布局,其中新兴产业将重点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布局,其他功能区将把低碳、环保作为首要任务。

“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将涵盖我国现有发展较快的区域,同时这些地区也是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这些地区的新兴产业布局将以多元化的产业转移与布局相结合的方式呈现。”万军强调,区域内生态环境的改善将会逐渐得益于各种新兴产业在功能区域内的布局。

  政策落实是关键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还明确了各功能区应落实的环境保护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分类管理的环境保护政策,即优化开发区域要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重点开发区域要保持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严格保护。

  彭刚说,要在全国全面彻底地改变“以牺牲环境谋发展”的局面。他说:“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给未来各种产业的布局明确了环境保护优先的基调,保障政策的完整有效落实对于功能区的整体发展非常重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研究员魏际刚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新兴战略产业的优化布局在考虑产业发展的同时,避免对现有资源的过度浪费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样需要决策者予以重点考虑。他认为,新兴战略产业在未来会成为主导产业或者支柱产业,这样的产业在功能区内的布局采取怎样的政策应该得到重点关注。

  “比如现在各种跨行政区域的规划区的发展在保证区域内各种有效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政府与企业以及各市场要素的相互关系将会是这些新兴战略性产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魏际刚说,毕竟跨行政区域的产业布局能否规模化有序发展,还需要更多配套政策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