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郑新业:能源体制改革要在不同目标间进行取舍
发文时间:2014-08-04

    能源体制改革要在经济增长、环境污染、能源安全之间做出权衡选择。促进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冲突,增加进口可以扩大能源供给但会导致对外依存度提高、危害国家能源安全。不同的目标是难以同时实现的,能源体制改革要清楚在约束条件下选择的局限,制定明确的选择取向。

 

    产业结构对理解能源问题有重要意义。2002年之后,能源需求由之前的18年翻番变成8年翻番,我国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增长率都发生结构性变化。通过产业结构变化可以判断能源需求的拐点,有利于我们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特性,有效制定增加供给或者调节需求的能源政策。

 

    对能源垄断企业的分析要全面、公正。现在对能源垄断企业负面的东西关注过多,积极面关注少。其实垄断企业也是会做一些好事的。比如国家电网系统就靠工业补居民,城市补农村。山村里十几公里、二十公里只有一户人家,而且他们用的是特别小的灯泡。单靠这户人家的电费,永远无法弥补供电成本。我们学术界要把道理讲清楚,该批评垄断企业的就批评,但该表扬的也要表扬。

 

    要对新能源的综合收益与成本做全面考量。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利用存在电网成本。在发电低峰期,需要备用电厂发电以稳定电能供给。风能和太阳能的产能越大,备用电厂规模就越大,维持备用电厂运行的成本就越高。全面考量新能源利用的成本,有利于发现能源之间的相对价格,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政府监管能力需要提高。为了实现政府对能源市场的有效监管,政府一方面需要在专业知识、设备数据上进行改善,另一方面也要设计良好的制度。如果今天是监管者,明天是被监管企业的老总,那就难以保证有效监管。西方现代文明制度需要避免的事情,到我们这里变成掌管干部的原则。这个问题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