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方竹兰:政府部门成市场主体使宏观治理政策举步维艰
发文时间:2010-10-12
在近日闭幕的2010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从创新高的CPI是否可控、节能减排目标能否按时完成,到经济增长模式转换、结构调整能否顺利推进,中国经济成为了热议话题。

中国经济在金融危机后仍然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在经济总量上正进入世界第二的名次,成绩值得自豪。但是宏观经济在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的同时明显地存在很多两难问题。虽然宏观经济两难局面的存在不能动摇我们对中国经济发展总体良好的积极判断,但是发展过程中如此多的两难局面,需要我们在理清原因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追求物质利益增长的发展目标存在片面性

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设计存在一些片面性,但我们还没有很清晰地意识到,单纯以物质利益增长作为发展目标对发展方式可能造成的负面导向。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价值目标与根本价值目标不是钱、不是物,而是人本身、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物质利益增长只是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一个最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其他条件的配合,物质收入的增长目标可能会直接降低人们的消费、投资、生产品味,从而直接或间接地降低产业结构的质量。

比如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研究创新经济发展,是需要适当超脱于金钱追求、尊重人的个性、发挥个人特长、实现个人灵感和爱好。因为创新经济发展的初期收益回报没有传统制造业快,更没有虚拟经济快,但是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长期的边际收益率,从而使中国更具有国际竞争力。为了推动创新经济的发展,政府就应从长计议,出台相关的激励制度。可惜至今政府在财税、产权、金融、分配、竞争等方面的制度支持仍过于迟缓,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支持系统。这就使得很多人只钟情于收益快的虚拟经济、房地产业、传统制造业,不愿意投资于风险大、投资期长的创新型产业,从而导致宏观经济的两难局面。

再如,生态环境友好型的相关产业看起来也没有资源采掘业、“两高一低”的产业获利快,但如果从人的生命价值和健康价值看,前者是失而可得,后者是得不偿失。中国目前许多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证明这一点。仅从中国水污染治理需要的巨大投入一项就可以算出这笔账。

可见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时,只有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才能真正科学地揭示发展的内涵,设计合理的经济发展速度,建立科学的产业发展结构,尽可能避免速度与结构之间冲突的产生。

为此,应进一步完善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把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相协调,既考虑当下的投资与就业,更要谋划长远的创新与和谐,从有利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高度统领经济发展,设计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从而在速度与结构的关系上相辅相成。

体制改革相对滞后

宏观经济两难局面产生的原因之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中国经济发展的体制背景,导致与发展配套的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中国体制改革以前的不发展明显地是由体制的落后导致,我们在透视中国发展的本质含义时,要认识到发展背后的体制改革动因。比较显著的例子是,最初农村的发展来源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每一步发展都是和农村体制的变革相连,农民权利的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

由于我们总结体制改革与发展关系的经验不够,吸取体制改革不充分导致发展不充分的教训也不够,导致我们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忽视了自觉地用体制改革来促进发展,从而使我们的发展潜能没有完全被释放出来,导致宏观经济的两难困境。

比如:资本收益与劳动者收益的关系严重失衡、贫富差距扩大,就是源于没有及早建立劳资之间的协商谈判制度,以及劳动者自治组织发展的滞后导致的劳资矛盾;又比如,众所周知,只有改革户籍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农民工成为城市居民的身份难题。但户口制度是高度集权的行政计划体制运行的产物,完全依靠行政惯性解决户口问题是不现实的,城市化就需要农民自身的创造功能,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引领发展,我们恰恰在这方面还缺乏更多的制度创新。

因此,加快新一轮体制改革的步伐,从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发展,以体制改革促进中国的发展,应该成为更理性成熟的发展途经。要进一步认清我们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所在。从传统体制中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家的体制特征看,体制转轨的核心是国家权力和民众权利之间的调整,要将国家过多集中的权力回归社会民众,在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培育民众权利。

这种体制转轨的特殊背景决定了经济发展的特殊含义,以收入表现的发展背后必定有民众权利发展的支撑。也就是说,表象内容是收入增长,核心内容是权利增长;以权利体现发展为因,以收入体现发展为果。以权利衡量发展,既能反映收入增长,又能反映体制发展。而以收入衡量发展不能反映体制发展,因此,以权利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体现发展的本质。

缺乏对市场经济主体特性的深刻认识

宏观经济两难局面产生的原因之三,是我们在努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缺乏对市场经济主体特性的深刻认识,在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引导中缺乏科学性。市场经济主体特性应该既具有利己性,又具有利他性;宏观经济管理既要利用市场主体的利己性发展经济,也要利用市场主体的利他性自治。

可是我们错把市场经济发展等同于放任市场主体的私利性泛滥,为谋取私利可以不择手段,忽视了市场本身就是需要节制私欲、将利己与利他相协调。在激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没有同时启动主体行为的自治和利益相关方的互相制约,从而给市场主体造成错觉,以为市场就是不择手段谋利,不用考虑他人的疾苦,也不用考虑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比如在煤资源管理中的制度漏洞放纵了一些煤老板的贪婪,一些国有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谋利甚至可以不择手段,严重忽视社会自治、社会制约的制度效应。此外,宏观经济主体本身又夸大了自身利他性特性,并且忽视了政府官员本身也具有的私利性可能对市场经济造成的干扰,对政府部门与市场运行之间的界限划分模糊,一些政府部门成了实际上的市场主体。

当各级政府部门的利益较深地嵌入到市场经济利益链条中,我们只要一采取措施治理市场乱象,就陷入了两难困境:既遇到市场主体自治缺乏,不能积极响应宏观治理的制度要求难题,又遇到各级各地政府部门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使良好的宏观治理政策的执行举步维艰。比如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就牵涉到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关联到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关联到土地招拍挂市场;社会富裕阶层的投资炒作,关联到产业结构的投资走向;普通消费者的住房需求,关联到社会的贫富差距;政府的实体经济制度导向,关联到中国金融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的质量等等。各种利益集团的纠葛,各种社会阶层的诉求,使房地产业成为宏观经济两难局面的典型现象。

对此,我们应科学揭示市场主体的特性,在鼓励市场经济主体谋取私利的同时鼓励他们自我治理、自我约束。在发挥政府引导经济发展的优势的同时,也要清醒意识各级、各地政府机构本身可能存在的私利性特征,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权钱交易,避免政府成为市场的利益主体。设计出既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又能规范政府行为的市场运作机制。

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作为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发源地,都开始反思经济人假设的片面性,无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还是美国政府,甚至普通公民都从华尔街精英的非理性行为看到,在激励人们致富的同时,节制人本身私欲膨胀的必要性。我们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道不是更需要研究人的利己性与利他性如何协调吗?这是从经济哲学的最深层面解决宏观经济两难困境需要做的功课。同时,处在传统体制向现代体制转型过程中的中国,也要思考政府职能的转型、政府角色的转变问题。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