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刘小鲁、聂辉华:国企混改的“痛点”在哪里
发文时间:2015-10-20

  1019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年度报告并进行专家研讨,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小鲁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执笔。


  报告首先指出,国有企业不再是“低效率”的代名词。一些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央企,其经济效益甚至好于一些民企,至少总体上国企和民企之间的效率差距在缩小。


  只不过,国有企业的盈利具有明显的行业、规模和身份特征,具有高盈利能力与高生产率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普遍位于具有垄断性特征的行业。以2013年为例,国有控股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在10%以上的行业按照利润率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家具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医药制造业。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烟草制品业都是具有典型行政性垄断和专营特征的行业。


  另外,央企在盈利能力和生产率上均优于地方国有企业。2013年,央企平均销售利润率为6.12%,而地方国有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4.18%


  报告进一步指出,混合所有制有助于提高国企效率,其中主要是依靠市场势力和贷款优惠政策,且市场势力是最为主要的因素。比如,混合所有制国企所处行业很大程度上是高度垄断的行业。平均而言,市场势力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率的贡献为14%


  同时,混合所有制国企可以凭借国企地位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2013年,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平均债务融资成本分别为2.23%2.56%,不仅明显低于私营独资企业的3.54%,也低于非国有内资混合所有制企业。

  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报告建议:


  第一,加快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特别是加快垄断性行业的国企混改步伐。目前来看,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混改比较有效,其效率显著高于纯国有企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营资本的进入有助于规范国企的公司治理机制。下一步的重点是推进垄断性行业的国企引入民营资本,加速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


  第二,将国企分类改革思路与完善市场竞争环境结合起来,通过营造竞争性市场环境给国企改革提供动力。目前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将所有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要警惕有关部门为了既得利益,将所有在垄断性行业享有市场实力的国企全部划入“公益类”,延缓国企改革步伐。报告具体建议,对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行科学的细分,并作为“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布。绝大部分国企应该属于商业类,应该通过市场竞争的外部环境来改进效率,以市场化的手段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三,加快国有企业的薪酬改革步伐,使国企员工的薪酬能够反映实际生产率。目前,由人设部牵头组织的国企薪酬改革方案尚未出台。研究表明,国企目前的职工薪酬难以全面反映其生产率,缺乏显著的激励效果,因此职工持股才成为一种补充激励手段。应该优化职工薪酬结构,例如提高奖金或津贴的比例,减少固定工资的比例,使薪酬能够成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的基础手段,这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第四,先市场化改革,再推行股权激励。由于国企资本金盘子太大,极少数股份很容易被稀释,难以发挥股权激励的正常效果。太多员工持股,则容易导致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而且,很多国企处于行政性垄断行业,这些员工已经享受了稳定而丰厚的工资福利,再对他们实行股权激励,可能导致利益固化,引发社会不公情绪。因此,对于竞争性国企,可以推行员工持股;但是对于垄断性国企,应该先进行市场化改革,然后再推行员工持股。


  第五,要从根本上改革国企,必须明确国企的定位。如果国企仍然要承担政治、社会和经济职能,而不是承担单一职能,那么多任务代理模式下,国企不可能成为纯粹追求效益或者降低成本的市场化主体。更重要的是,只要国企仍然承担政治和社会职能,就不可能完全做到“政企分离”,就不可能与民企平等竞争。报告建议,少部分国企承担政治和社会职能,它们应该被划入公益类国企,作为“特殊企业”存在,不参与市场竞争;大部分国企应该只承担经济职能,它们应该被划入商业类国企,由市场竞争来决定其去留。


  原文链接:http://opinion.caixin.com/2015-10-20/100864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