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刘守英:农村经营制度创新应关注三大问题
发文时间:2017-10-30

10月28日,“农禾论坛·土地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中国社科院召开,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主办,北京永青农村发展基金会资助。来自政府部门、涉农智库、高校、研究院、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涉农咨询机构、NGO组织、媒体等60多家单位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根据我国各地土地流转实施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分“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和“研究报告”三个部分,政策解读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从松江模式、崇州模式和塘约模式的深度解读中,分析农业经营制度的创新与改革。

刘守英认为,农村经营制度的三大特征是集体所有、承包制和家庭经营。由此,经营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主要为:集体如何行为、农户承包权如何保障、经营方式的可持续性如何落实。

如何处理土地来源问题上,刘守英认为,各地土地流转面临最大的问题在于土地怎么来的。过去土地流转多由农户自发形成,存在经营持续性弱,因而存在土地不再用于粮食生产、保育程度不佳等问题。制度改革创新的一大方向是由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以松江地区的家庭农场为例,地是由集体,即村委会将原来农户的土地统一流转,实际上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将原来承包在一家一户手上的土地统一、集中。他指出,松江模式的土地流转有两大特点,一是土地由村集体统一集中起来的,二是固定地租。而崇州的农业共营制针对土地细碎化给出的答案则是把原来农户承包的地转到集体,以股份制的方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即把原来一家一户的承包土地折合成股份,农民持股,原承包的农户以股份进行分红。

在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关键,集体土地三权分置问题上,刘守英指出,以松江为例,承包土地统一到到集体,由集体统一流转,实体化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第二土地流转出去的面积收取流转费,每亩500块流转费归农民所有,实际上就是承包权中的地租权归农;第三则是为承包土地的家庭农场提供一整套的服务体系,坐实经营者的经营权。

其中,在经营权如何落实问题上。刘守英表示,崇州采用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方式,在整个崇州范围内公开竞聘职业经理人管理,生产的决策、投资由股份合作社负责,种地的事由职业经理人负责,使种地的人专业化。松江地区的家庭农场主则在一系列体制措施的激励下提高专业化生产能力。民主准入机制确保土地由具有相应生产经验和经营能力的人进行耕种,完善补贴政策将补贴转改为奖励鼓励家庭农场进行高产竞赛、推广秸秆还田、机直播和新农艺新技术推广。健全了家庭农场配套服务体系,通过组建机农一体家庭农场提升生产专业化水平。劳动生产力提高、家庭农场规模扩大后服务完善,“兼业农”转向“专业农”,农民的职业化程度大大提升。2016年末,家庭农场已有966户,全区粮食面积到95%,农场规模从最初的100亩左右扩展到如今150亩左右,粮食亩产585公顷,所以每一户(即家庭农场)年收入12万元左右。

刘守英总结,农业经营制度的创新应关注三点,“第一是集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到底干什么?能干什么?第二是如何对待成员的承包权,过去承包权包含的种地权和收租权如何处理;第三即经营方式,不论合作制、公司制等经营方式的创新,跟家庭经营制度到底怎么去衔接?实际上所有整个经营制度创新与改革基本上是围着这三个方面开展进行。”

原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7-10-30/19143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