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罗来军:迈向制度治党新高度
发文时间:2016-11-10

制度化建设能够为纠正和防止出现问题提供制度保障,这对制度治党非常重要。具备正负激励的机制,才能更好地为党的健康发展、卓越领导、伟大事业保驾护航。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十八届六中全会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要有一套坚实可靠、管理严格、执行力强的制度。通过构建成体系的、富有效率的治党制度,方能更加有效地规避运动式治理困境,达成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和稳定机制。

依照政治学理论,没有政党的国家,就没有产生持久变革和化解变革所带来的冲击的制度化手段,其在推行政治、经济、社会现代化方面的能力也就受到极大限制。对处于现代化过程之中的国家来说,一党制和多党制孰优孰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就政治发展而言,重要的不是政党数量,而是政党制度的力量和政党体制的适应性。

这个理论说明两个重要道理:一是政党对国家进行治理,推行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举措,并产生持久变革和化解变革冲击的重要手段是制度;二是影响一个政党的政治发展,重要的还是制度。简言之,无论是政党治理国家的好坏,还是政党本身发展的好坏,关键都是制度。因此,制度是政党治理不可替代的关键,治党制度的构建、完善、推行不仅决定着政党的发展,而且也决定着国家的发展。由上述分析可见,中国共产党推进制度治党,加强治党制度建设,是理论与实践、历史与未来的必然要求与英明抉择。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和强调的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严明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批评和自我批评、建设廉洁政治、反对腐败、党内监督等重大事项,通过治党制度建设,将能更加有保障地推行和实现。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制度治党提供了基本导向和根本遵循。与此同时,《准则》和《条例》提出了新形势下治党的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这些内容需要通过制度化建设加强落实和推行。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将使党的领导更加有力度、有效率、有威信。

通过制度建设,能够逐步构建并不断完善正负双向考核的激励机制。对于不能履行责任的,要追责;出色完成任务的,要奖励;出现问题的,要处罚。制度化建设能够为纠正和防止出现问题提供制度保障,这对制度治党非常重要。具备正负激励的机制,才能更好地为党的健康发展、卓越领导、伟大事业保驾护航。

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管党治党的制度化建设是核心环节,决定和牵制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各个领域与环节。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推动党的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通过党的制度建设,以制度来保障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领导,以制度来保障党内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以制度来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中国方案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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