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贾根良:政府干预:中日大分流的关键
发文时间:2016-03-02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美国历史学家彭慕兰教授的《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彭慕兰通过对英格兰和中国江南地区的具体比较,探讨了中国和欧洲为什么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并以“大分流”概括这种重大的历史变化。正如德国小说家托马斯·曼所言,“老井水深”,英国爆发工业革命的历史经验无疑是值得继续深探的老井,但有一个问题更值得我们反思:中国不仅未能像英国那样率先走上工业化道路,为什么反而在后发工业化道路上还大大落后于日本呢?笔者曾将这个问题称为“中日大分流”,日本加入帝国主义列强的行列,而中国却沦为其半殖民地!附带的一个问题则是:如果中国在后发工业化道路上都大大落后于别国,那么,彭慕兰对中国与率先实现工业化的英国进行比较,其意义还会像其推崇者所认为的那样重要吗?

 

“中日大分流”这个问题不仅对于中国,对于目前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都更有意义,因为英国爆发工业革命后,就对世界各国进行了强有力的“排挤性竞争”,以至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自此之后沦为历次工业革命领先者的边缘性附庸成为常态,而自主发展成为例外。众所周知,中日两国的近代化都是在西方列强的强迫之下发生的社会变革,无论是历史背景、社会文化、起步条件以及自强或维新的时间上都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为什么日本通过明治维新摆脱了工业革命领先者的附庸地位,而中国在甲午战争后却沦为日本的附庸?对于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可能反过来让我们发现在“中西大分流”研究中未能注意到的某些关键性因素。

 

封建专制与资本主义的两分法解释力不足

 

那么,究竟是哪些根本性的因素导致中日两国在近代化过程中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呢?中外学者们对这个问题已进行了长期研究,提出了各种富有启发性的解释,但这些解释仍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例如,目前仍占统治地位的一种观点将洋务运动的失败归于封建专制,归于没有建立西方式议会民主政体。但明显的问题是:与清政府一样,德国、日本和俄国都是在封建专制下发动其工业化的,在列宁的笔下,德国被称作军阀的和容克的帝国主义,俄国被称为军事封建帝国主义,日本则被称为带有军事封建性的帝国主义。日本在1890年开议会,四年后取消,实际上仍是专制政体;德国的封建帝制是在1918年因为一战战败而瓦解的,但德国在1900年就已经超过英国成为欧洲第一工业强国;沙俄的封建帝制是在1917年才终结的。为什么德日俄通过专制制度的“富国强兵”在19世纪末成为帝国主义列强,而晚清却遭到了他们的瓜分呢?因此,简单地从封建专制与资本主义的两分法解释“中日大分流”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日本模仿了欧美的崛起道路

 

又如,美国杜克大学高柏教授在《经济意识形态与日本产业政策(19311965年的发展主义)》一书中指出:日本经济发展的历程显示了与盎格鲁-撒克逊截然不同的另一条工业化道路,这种工业化道路被认为是对西方国家巨大的挑战。但是,这个结论成立吗?通过对中日两国在保护国内市场、货币银行制度、外资政策、是否统一国内市场等进行深入比较,笔者发现,虽然中日两国都丧失了关税自主权,但两者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一回事,在货币银行制度、外资政策和是否统一国内市场上也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别。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种巨大的差别呢?日本明治维新领导集团的言行证明,日本在保护国内市场、建立国家银行体系和统一国内市场的制度建设上都是模仿英国和美国的崛起模式建立的。

 

民族国家经济制度具基础和决定作用

 

在笔者看来,日本通过明治维新所建立的经济制度与当时英国、美国和德国的民族国家经济制度没有本质区别,日本只不过是适应其国情作了改造而已。这一结论使笔者从目前仍流行的“器物—制度—文化”的近代化过程观中发现了中国近代的仁人志士们在认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上的历史局限性。由梁启超所概括的这种“器物—制度—文化”的近代化过程观真实地反映了当时中国的仁人志士们从洋务运动、甲午战争再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心路历程。用一种综合的观点来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时,中国的仁人志士们实际上认为,首先是缺乏文化变革,其次是落后的政治制度,这才是最终导致中西方发展道路“大分流”的关键性因素。

 

那么,中国近代仁人志士们的这种认识存在着什么样的缺陷呢?实际上,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巨大反作用力的唯物史观来看,中国近代史上的仁人志士们在思想认识上的历史局限性是很容易理解的:他们考虑到了作为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以及辛亥革命)和五四新文化运动之核心的技术引进、政治制度革命和文化变革在中国近代化中的重要性,但唯独没有考虑到具体的经济制度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性作用,没有考虑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巨大反作用力,这也就是说,他们唯独没有考虑到作为民族国家经济基础也就是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经济制度在近代化成功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而这种民族国家经济制度在一定历史阶段是可以与不同政治制度相结合的。

 

李斯特著作在中日两国命运截然不同

 

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中国近代的仁人志士及其启蒙思想家们忽视了民族国家经济制度的关键性作用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无视西方列强崛起的历史经验和指导其崛起的经济思想。例如,李斯特的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总结了英国崛起以及正在崛起的美国的历史经验,并提出了对美国和德国崛起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国家致富的基本准则。对比一下李斯特的著作在中日两国截然不同的命运就可对此略知一斑。虽然李斯特的著作1889年才在日本出版,但其思想早在1870年就被介绍到了日本,按照日本经济思想史家泰萨·莫里斯-铃木的看法,李斯特的思想在甲午战争前就在日本得到了普及。而严复作为著名启蒙思想家,虽然知道李斯特的著作,但却仍翻译与李斯特学说相对立的斯密的《国富论》,从而“找错了医生,开错了药方”,以致李斯特的著作直到1927年才被译成中文。

 

固然,“中日大分流”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用演化经济学的术语来说,路径依赖、不确性、偶然因素、正反馈和路径创造在这个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当中,仍存在着某种主导性的因素,导致中日两国在近代史上的命运如此不同。在笔者看来,中日两国在迎接西方列强的挑战中之所以出现“大分流”,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就是国家领导集团接受的思想和历史经验的不同以及由此在国家制度特别是在具体经济制度的建设上所产生的根本性差别。

   原文链接:http://www.cssn.cn/sf/bwsf_jj/201603/t20160302_2893848_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