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04-02

、报到

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4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明德主楼728

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考核资格,报到时与考生确认录取类别,报到结束后一律不再更改。


报到时提交的审查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现场展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存档。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复印存档材料

往届生须现场展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并提交复印件1份存档;

应届生须现场展示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含封面、照片页、注册页)、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存档;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现场展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存档。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原件提交存档。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供报考登记表原件提交存档。

5.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提交存档(含封面封底及内页、粘贴照片、个人自述有填写,本人承诺处有签名,填写完整、格式规范)。

6.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提交存档(签字必须由专家本人签字、电子签名无效);

7.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学习的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字、盖章,无签字或盖章均视为无效;内容与人大研招网《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材料》中文件内容一致。

8.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考核资格,报到时将与考生确认录取类别,报到结束后一律不再更改。(2)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材料,材料应与材料审核阶段一致,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综合考核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3)报到时领取材料专用袋,提交时装在袋中并在学院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表上正确勾画、亲笔签名;(4)考生所提交存档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5)考生综合考核期间交通费及食宿费等自理。


、综合考核

2024413日-15综合考核以线下方式举行,考场安排将于报到后正式公布。


考核及录取严格按照我院《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三、联系我们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官网:http://econ.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2985(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咨询邮箱:econbz@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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