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发文时间:2024-03-07

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综合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和纪委监督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规范,标准从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我院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综合考核工作办法和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我院对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录取。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交流与我院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我院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综合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二、进入综合考核基本要求

我院实行差额综合考核。在各专业复试资格审查得分合格的考生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根据生源质量和预估的招生指标,综合考核人数约为预估招生人数的120%-400%左右。

根据我院2024“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前期已完成材料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基本要求和考生名单,请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http://econ.ruc.edu.cn/jxgl/xsxyjs/zsxb/8f3a5af703334d2aa179b019d15233a9.htm

三、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我院预计2024年4上旬开展综合考核线下报到、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经院博招”微信另行通知请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

注:发送添加朋友申请时备注“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后5位(不是报名号)-姓名全名”,未能按照要求备注者不予通过微信申请为不影响后续通知发送,请务必于2024年312日17点之前发送添加申请,超过2个工作日未能及时通过的考生请再次申请。

四、综合考核形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

(1)经济学综合笔试(含政治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

考试形式:180分钟线下闭卷考试。

分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外语笔试

考试形式:60分钟线下闭卷考试。

分值:满分50分,30分及格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经院博招”微信一对一通知,请及时查收。经济学综合笔试开考30分钟以后不允许考生入场,外语笔试开考15分钟以后不允许考生入场,超过时间将被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请考生务必准时进入线下考场。

2)面试

考试形式:不少于30分钟的线下问答。

分值: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外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考试时间及候场地点: “经院博招”微信一对一通知,请及时查收。面试当天早上开始候场并随机确定考生考试次序、候场考生未经考老师允许不得中途离开。

五、考生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参加报到前须先向学院提交《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学院近期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具体提交要求未按要求提交者不得参加考核

报到时,考生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展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存档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复印存档材料

往届生须现场展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并提交复印件1份存档;

应届生须现场展示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含封面、照片页、注册页)、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存档;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现场展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存档。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原件提交存档(附件1)。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供报考登记表原件提交存档

5.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提交存档含封面封底及内页粘贴照片、个人自述有填写,本人承诺处有签名,填写完整、格式规范)。

6.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提交存档(签字必须由专家本人签字、电子签名无效);

7.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学习的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字、盖章,无签字或盖章均视为无效;内容与人大研招网《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材料》中文件内容一致

8.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考核资格,报到时将与考生确认录取类别,报到结束后一律不再更改。(2)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材料,材料应与材料审核阶段一致,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综合考核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3)报到时领取材料专用袋,提交时装在袋中并在学院提供的材料清单表上正确勾画、亲笔签名;4考生所提交存档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5考生综合考核期间交通费及食宿费等自理。

六、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20%×(外语笔试+外语面试)+40%×经济学综合笔试+40%×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

七、推荐原则

1.综合考核各科目均须及格,否则不能录取。

2.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专业(含专业方向)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预估招生指标顺序确定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

4.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批准审议通过的名单中国人民大学研招网公示为准。

5.综合考核期间,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违反《考场规则》、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或学术不端的,不予录取;录取后仍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7.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交流与我院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

考生应诚信应试,认真阅读和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中的相关内容,自觉遵守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场规则服从考试现场的监考要求。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考生在综合考核不得向任何人透漏招生考试相关任何内容,否则将按违纪处理。其他违规情况参照学院和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其他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面向海外招收专项直博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官网:http://econ.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1272(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咨询邮箱:econbz@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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