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答辩培养材料审核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2-02-22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申请答辩的博士生:


你们好!请于2012年2月28日之前将如下材料交至教务科:


1、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材料(封面、基本情况表贴照片、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导师签字)

2、综合考试一式两份;

3、开题报告一式两份;

4、综考笔试答题本一本、综考口试记录本一本、开题报告记录本一本;

5、成绩单一式两份;

6、科研成果表一式两份(导师签字);

7、两篇科研成果原件;

8、科研成果(仅要符合标准的两篇文章、非核心期刊不要,)封面、目录(标出本人姓名)、论文首页,各复印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未审核通过的同学没有资格提交答辩申请,请同学们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提交材料,以免耽误答辩报库。


经济学院教务科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