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2018年4月答辩申请的通知(3月1-9日)
发文时间:2018-02-24
       一、计划参加2018年4月答辩学员请于 3月1-9日期间向各班主任 电话报备申请参加答辩,前提是: 1、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并推荐参加答辩; 2、论文在中国知网上的查重报告总复制比在 10%以内; 3、本人正文 3000字以上的科研成果(即小论文,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 5000字以上)已在国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并已拿到纸质出版物。三个条件必需同时满足才能申请,否则不能申请答辩。后续交答辩材料( 3月5 -16 日接收答辩材料)要提供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和科研成果刊物(不接受电子期刊)。

  二、已达最后答辩机会的学员,如不能按期答辩,则答辩资格作废。学员自己不能确定是否最后答辩机会的,可以电话咨询各班主任。

  三、本站将在3月1日发布“2018年4月答辩通知”,请注意查看,符合答辩条件学员按通知要求操作即可。


附:下表为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学专业最后答辩机会学员名单